紙本申請受理期間已截止(111年10月3日至112年3月31日),若需辦理其他申請事項,請下載相關書表並「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地址:104105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
臺北市政府108.12.26府都規字第10831270911號令發布,自109.1.1生效
臺北市政府109.06.10府都規字第10930589511號令修正.
臺北市政府109.08.26府都規字第10930873591號令修正,自109.8.27生效
臺北市政府110.9.7府都規字第11030656671號令修正 溯及自109.1.1生效
1.計畫內容
令(掃描檔)
1090610-修正令(掃描檔)
1090827-令(掃描檔)
1100430-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申請變更審查原則
1100907-令(掃描檔)
1100907-修正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
2.試辦計畫填寫教學
1090311--關渡平原輔導QA說明
3.歷次會議資料
1090204--關渡平原地區說明會簡報
1090624--關渡平原地區座談會簡報
地區說明會傳單
1090723--關渡平原地區座談會簡報
1090723--傳單
4.歷次會議紀錄
1090624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說明會會議紀錄
1090723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第2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5.新聞稿
1090630--新聞稿--關渡平原試辦計畫延長期限及取消收取保證金
1090630--關渡平原納管試辦計畫--說帖
1090827--新聞稿--關渡平原試辦計畫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