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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訊息 -新聞發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稿日期:112年10月13日
聯絡人:謝明同主任秘書
聯絡電話:02-2781-3967

市府嚴正呼籲:基泰建設應負起企業責任勿將賠償責任轉嫁市府

針對大直25戶重災戶自救會召開記者會,市府予以尊重,同時嚴正呼籲基泰建設勿混淆視聽,對住戶負起應負之賠償責任,並提出以下3點回應:

1.市府尊重住戶意願,任何重建方案均將給予行政協助,加速審議及加強施工查核。

2.本次災害就是工安事件,非基泰建設所稱財損事件。

3.不容許基泰建設混淆視聽,藉重建為由要求市府以公部門資源協助賠償。

臺北市政府重申,本次災害是基泰建設建案施工不慎所致,無論住戶選擇何種重建方式,基泰建設均應對住戶負起造成住戶房屋傾斜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財物損失、重建期間安置費用及重建工程費等。市府再度呼籲基泰建設應將賠償方案或費用儘速向住戶清楚說明,不要模糊焦點要求市府提供額外容積獎勵,替代其應負的賠償責任。

上架/更新日期: 112/10/13
資料檢視日期: 112/10/13
承辦人: [都市更新處] 謝明同
聯絡電話: 02-27815696 轉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