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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348次局務會議

主席:王玉芬局長
紀錄:林葡堅
出席:羅世譽副局長、方定安副局長、虞積學主任秘書、邵琇珮總工程司、史維斌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魏國忠專門委員、楊智盛副總工程司、黃智卿副總工程司、林玄理正工程司、李彧正工程司、陳錦豪專員、潘玉婕聘用幫工程司、洪月卿科員、江中信科長、謝孝昆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楊少瑜科長、張裕隆科長、陳正廷科長、高國峯科長、陳春蓮主任、陳志丞主任、林榮亮主任、酈佩珍主任、鄭景文主任、陳建華處長、葉家源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劉美秀處長、洪德豪總工程司、鄭大川專門委員、汪海淙副總工程司、蘇雋懿副執行長、林約聘正工程司葡堅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有關北投光明國小預定地都市計畫變更案請綜合企劃科預為研擬具體可行之方案,俾憑辦理後續與臺鐵局協商及取得共識。

    • 請都市設計科評估公共藝術成果階段性展示,以小旅行概念包裝作為市政行銷議題,另與文化部研議縮減相關審查程序可行性,以節省人力耗損。

    • 請都市測量科評估就彙整之歷史地形圖設計製作月桌曆或其他應用之可行性。

    • 青創後續推動請住宅服務科評估與都市設計科之公共藝術及都市更新處社造共同合作以精簡人力成本之可行性。

    • 有關建築管理科裁罰屢次不改善案件,及建管處涉公安問題之待拆違建案,應及時提出警示,俾利長官知悉。

  • 綜合指示事項
    • 秘書室宣導: 1.公管中心通知,12/1起市政大樓公共空間禁止任意堆放物品,該中心會派員巡檢並拍照列管,逾未清理者將提報主秘會報。 2.議會協調案紀錄處理流程修正,爾後不必會辦秘書室(研考);另提醒回復陳情人時,要副知"臺"北市議會、議員(不必研考會),議員稱謂為"王OO議員"(不可"王議員OO") 3.議員書面質詢府函回復"臺"北市議會時,應副知質詢議員、研考會、秘書處。(機關均要全銜)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