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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337次局務會議

主席:黃一平局長
紀錄:吳名秋
出席:羅世譽副局長、方定安副局長、張明森主任秘書、邵琇珮總工程司、王金棠專門委員、蔡學義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陳智盛專門委員、袁如瑩副總工程司、黃智卿副總工程司、林玄理正工程司、孫定一正工程司、陳錦豪專員、傅舜華副總工程司、潘玉婕聘用幫工程司、洪月卿科員、謝孝昆科長、楊智盛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楊少瑜科長、魏國忠科長、陳正廷科長、高國科長、陳春蓮主任、陳志丞主任、王超弘主任、張玲玲主任、李琇琪主任、陳信良處長、簡瑟芳 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劉美秀處長、羅文明總工程司、李松鶴專門委員、汪海淙副總工程司、蘇雋懿組長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城博館籌備作業,請綜合企劃科加速備標作業,另請方副局長拜會總顧問,以瞭解目前整體規劃構想。

    • 臺灣設計研究院表達願協助本府社宅內部規劃設計諮詢,請住宅工程科朝向以短期且簡易、可提高效益之項目進行評估。

    • 社宅工進及估驗計價如莒光、青年二期等基地,請住宅工程科與PCM就施工廠商內業能力調整因應積極輔導,以利工進及後續請款作業。

    • 社宅用後評估除現有內容,應對於公共設施、設備保持堪用狀態;另於重新配租時應有一致性交屋前檢查作業原則,避免因不同物業管理而有所差異。

    • E1、E2招商說明會已於1月24日辦理完成,請都更中心就會中廠商提出之問題及本案契約重新檢視評估修正,如涉及文資調查結果於都更作業程序期間,致可能產生原預定條件無法滿足執行時,應事先建立協商機制於招標之契約中予以規範,以保障契約兩造權益及公平性。

    • 住都中心籌備作業,涉及住宅服務科業務移交及相關規劃內容,請安排專案會議進行討論,涉及都更中心清算作業、綜合企劃科子法訂定及本局及財政局等不動產移撥等,應優先以成立期程掌握為主進行討論,俾利如期完成相關作業。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奇岩出租國宅改建社宅因位於山坡地範圍,受限於現有法令規定致影響規劃戶數,請住宅工程科盤點其他基地是否有相類情形,若未涉及海砂屋及結構安全等因素,可評估朝向以整建維護方式辦理後續,以保有最大可用戶數。

    • 有關1月18日召開內湖區公辦都更2.0里長座談會1案,請更新處查明五分里是否有參與,若無則請向五分里里長說明現行機制,以利協助東湖社宅周邊居民於說明會時反應都更協助事項。

    • 新奇岩店舖招租因受疫情形影響,對於目前已決標案件,涉及後續室內裝修審查,請建管處予以協助,以加速提供商業服務機能。

  • 綜合指示事項
    • 市長列管案件,請逾期之科處加速完成,另政風室提報廉能楷模,後續請各科處踴躍推舉。

    • 依主秘會報指示:「本府公務雲TAIPEION業於110年12月24日正式上線,請各機關配合於111年3月底前將公務群組涉及府外專家學者群組除外移轉至TAIPEION。」。

    • 春節將屆,請各科處應於春節期間需進行輪值人員,請各主管轉知同仁辦理,並請提醒委辦單位配合辦理,並持續關注疫情發展及相關因應。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