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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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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出租概況,請住宅服務科持續於每月呈現,實行一段時間後再檢討若屬例行作業時,則俟有異常情形再行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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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住都中心預計於明年五月前成立,規劃作業請相關科室及都更中心儘速規劃後提報局長室: 1.行政法人住都中心成立與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清算作業應雙軌同時進行。 2.都更中心轉軌時若無法比照中央類似行政法人轉軌成立之規定條件,請都更中心即啟動清算作業,另外也安排局長及法制專員等拜訪法務部,以利瞭解法制作業之可行性。 3.都更中心調整轉軌住都中心之提案,請依規定提報董事會報告,以利後續執行。 4.請綜合企劃科就行政法人成立應辦事項及程序等排程規劃積極辦理,如董事會組成及召會成立審議相關章程等。 5.於時間排程部分,請就本府捐贈(含成立時及成立後)、人事規劃及資產清算移轉等,請相關科室及中心規劃後每週定期提報,由方副局長召開工作會議研議,以確認整體內容及依限完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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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層樓以上建築物公安申報規劃陳報本府作業,因具時效性,請羅副局長率同建管處劉處長等向李副秘書長說明整體規劃,以利計畫確認及後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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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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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公共藝術協調有共同性需求時,請都市設計科與住宅企劃科、住宅服務科共同討論,必要時請提報平行會議研議,以利後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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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興社宅趕工會議,涉及廠商出工數及廠商間協調作業,請住宅工程科持續追蹤。廣慈A、B立面拆架作業請立即要求廠商作業;另興隆E基地工程中央查核情形,亦請工程科注意改善回應。PCM的主要任務在協助業主積極完成社宅工程計畫,而不應該是官僚化的只扮演審查角色,請工程科排會由局長主持召開PCM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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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本府資料治理委員會成立,及涉及本局個人資料保護要點訂定及工作小組成立等,請秘書室擔任主政彙整窗口依限完成,另請法制專員協助確認條件及法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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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及TOD公展作業,請綜合企劃科依限儘速完成公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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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紙廠府級會議及協議書簽訂,請都市規劃科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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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莒光社宅NGO進駐,請住宅服務科評估青創計畫以區域性結合進行試辦,另評選可規劃配合其他社宅招標併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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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住商混合大樓會勘時,請建管處指派專委層級帶隊長官,以利整合建管處使管科及公寓科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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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建管處思考部分單位業務繁重,該主管常遇協調案件分身乏術,可分流該單位次要業務予其他單位共同承擔,畢竟是一個團隊應該互相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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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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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及總工室提報事項,請各主管轉知同仁辦理: 1.市長列管案警示案件請科處依限辦理,其他案件亦請注意辦理時效。 2.公文線上簽核執行情形,及訴願逾期答辯案件已有具體改善,仍請持續加強。 3.111年委辦案件,若有明確指示之辦理依據,請立即辦理前置作業及預算簽辦,餘請依限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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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