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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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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奇岩社宅等工程驗收、招租入住等皆涉及跨科作業,請專委以上主管至現場會勘,以整合相關科室權管、施工後之清潔維護作業及入住前整備作業,並依廠商施工進度、施工品質及施工能力之差異,於入住前1至2週,規劃內部驗屋作業,同時委託幾位專家參與協助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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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明地下室浮球損壞漏水,及工程管線與提供系統之差異,請住宅工程科及住宅服務科協同儘速完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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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以上建築物申報公安規劃,請建管處應述明後續輔導期及執行期之規劃,以利計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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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研考會提出友善廁所,建議從公有建築物討論優先推動之可能性,另捷運南北環等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可評估納入,請都市設計科持續召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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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國宅地下停車場修繕招租案,解除列管,後續請史專委協助督導,尤其是11/30至12/5間臨時停車設備設置作業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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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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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松山規劃案,已陸續辦理地方說明會,該地區交通系統整合為重要之議題,另人本交通部分涉及松菸、大巨蛋、京華城及台北機場等之間關係,於後續規劃應注意,可於本案進行討論,以建議本府交通主管單位整合相關路型、短期交通改善措施規劃工作之預算編列,及長期規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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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關心中央社宅政策及與新北市合作關係,請住宅企劃科瞭解中央於本市社宅規劃期程及數量,可於平台會議討論;另外與新北市討論採取以捷運TOD方式合作興辦社宅計畫之數據,及提高與會成員層級,以研議雙北合作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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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創計畫係為開創性計畫,應成立本局工作小組,請住宅企劃科、住宅工程科提供執行建議,後續行銷作業請持續研議辦理;另社宅叢書中青創計畫完整論述請於完成後,提供方副局長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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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建照及危老申請業務,因建照科人力短缺,且同仁承辦經驗青黃不接,相關因應請建管處以大破大立打破建制支援人力方式思考積極研議辦理,並請本局相關科室人員予以協助: 1.指派本局建築管理科吳正工程司、徐股長、住宅服務科辛副工程司等,具有建管處業務執行經驗,即日起支援建管處2個月,請建管處準備人員進駐辦公室空間及設備,人員差勤請人事室協助、另請建築管理科及住宅服務科主管調整人力及業務分派因應。 2.外建築師公會行政委託案,請建管處應考量再以放寬委辦之可行性,以提高審查之量能,至於一些重要案件,可依管制重要性由處內自行審查。 3.請建照科要求相關主管人員,包括科長、正工及股長等,帶頭進行案件審查,並於審查過程中重新檢視審查項目、及審查標準統一等,並請建管處虞副處長、洪總工及梁副總等持續協助案件審查作業。 4.請張主秘於非常時期協助指導案件審查情形,同時瞭解本局支援之同仁於新案審查過程,是否可以提出審查之整合意見,如簡化審查項目、流程及審查標準。 5.考量建照及危老申請業務皆由建照科辦理,請併同考量於兩項申請作業審查項目標準、建照審議整合簡化作業。 6.另近期外界關心使照變更案件上網查詢的便利性及後續審查作業,亦屬建照科辦理,請建管處就短期人力調派及因應作業,一併納入評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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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環保局推動本府節能減碳政策,請建管處從建築物節能減碳如何由公而私推動,或涉及建築法令之訂定等,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另請更新處及都市設計科評估法令獎勵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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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總質詢議員建議社宅規劃共居議題,請住宅工程科於整宅或平宅改建計畫中,或評估以目前規劃設計階段之社宅研議擇一整樓層納入規劃,列入後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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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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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提供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採購招購原則,請轉知同仁,並請依個案情形洽詢會計室以利後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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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