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興隆社宅各期興建工程預算已編列,惟FH基地因涉及前期基地安置及分期開發,目前尚於規劃設計階段,預計於113或114年進行施工,請工程科與會計室評估,現已編列經費可否先辦理繳回,於施工前一年再行編列之可行性。
-
斯文里三期新建工程,請工程科邀集更新處及施工廠商高階主管出席,以瞭解目前工期展延及公部門配合事項,並請廠商提出趕工計畫,由局長主持會議討論。
-
北士科社宅傢俱採購涉及補辦預算程序致無法招標,請會計室協助服務科評估採以第一預備金,或補辦預算期程,俾利及早因應。
-
社宅租金調整,經李副秘書長指示應於續約時逐案重新檢視自償率,以做為租金評估依據,請住企科瞭解新北市及桃園市的作業模式,俾利後續提報彭副市長。
-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大華新村越界建築疑義案,本局前經與地政局討論辦理方向及分工,請住企科持續追蹤辦理,請另案向羅副局長及局長報告目前進度。
-
延平北路社宅案及廣慈PCM台灣世曦案,請另案向局長報告。
-
因應疫情趨緩,本週起本局簡任主管已暫緩輪值居家辦公,即日起請更新處及建管處簡任以上同仁比照辦理,以利業務正常化推動。
-
請建管處公文陳核於電子公文系統上增列勾選退還科長選項,俾利公文退還及後續處理時效。
-
建管處法務人員多採以兼任方式辦理,惟近來法務人員多有因故調動或取得考試資格後離職者,除積極尋求處內適任同仁續任外,亦可評估委外以法律顧問開口合約方式辦理,於法務人員暫未遞補期間,請本局總工室法制專員多予協助。
-
中正永昌段都更案議員書面質詢,就建照申請因涉及假處分暫緩核發案件,請羅副局長協助釐清。
-
廣慈新建工程,涉及公共藝術設置、地坪施作及社區參與等議題,相關工項請預先協調作業。另前依張主秘會議裁示應於使用執照取得前完成,除持續辦理外,並由工程科指派何正工、設計科指派孟股長,請兩科窗口保持聯繫,以確認兩案順利執行。
-
明倫候補戶請加速辦理,請王專委協助追蹤;另社宅候補機制如何精進,俾利於最短時間內完成候補,請併同評估,以利各社宅候補作業。
-
市府指示環南市場改建後周遭住宅區,於將來改建後違法營業問題處理,另外配合改建後地區性都市計畫應有整體考量。涉及攤商販改善及管理,本局將俟市場處就違規營業部分配合裁處;至於整體規劃及議員關心基準容積部分,更新處已就萬大地區第一果菜批發市場周邊進行研究評估,後續將有專章對於批發市場周邊地區相關基準容積等進行探討,該案已召開處內工作會議,後續將安排向局長報告評估內容及後續規劃。
-
住宅基金超預算剩餘繳庫,涉及社宅建物完工後折舊、工程進度及補助款等項目,皆會影響歲入、歲出及超預算剩餘,故工程進度應納入評估變化因子、不可抗力之因素等,請住企科洽工程科務實精準推估,另外如大橋頭都更聯開分回之不動產收入期程規劃等,請各科處詳實評估緊密配合,避免超額衍生繳庫情形增加住宅基金支用壓力。
-
台肥丁規劃設計涉及法定停車位調整及現況停車部分,請考量東明社宅停車位調整運用,以利工程進行。
-
隨著疫情趨緩逐步解封,相關場所於解封前,需要權管單位討論確認,現階段主要以民生、經濟相關之場所,如托兒所、宗教空間等優先。本局權管與民生較為相關,如:社宅會議室、願景工作室等小型會議空間,請洽詢及參考民政局區公所目前公民參與的活動空間,是否已開放借用及後續規劃,請邵總工與綜企科及服務科討論,以為後續因應。
-
台大紹興國有土地捐贈可行性,請更新處安排局長拜會國產署署長。
-
社宅管理委託都更中心物業管理經費部分,請都更中心考量,於後轉型住都中心後,利用經營公辦更新收益來協助社宅物業管理,基於不影響原管理強度與品質下如何精進,以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請從目前管理的木柵、明倫及瑞光社宅等案件管理情形,建立作業原則。
-
-
綜合指示事項
無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