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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324次局務會議

主席:黃景茂局長
紀錄:吳名秋
出席:羅世譽副局長、方定安副局長、張明森主任秘書、邵琇珮總工程司、王金棠專門委員、蔡學義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陳智盛專門委員、羅文明副總工程司、袁如瑩副總工程司、傅舜華副總工程司、湯勇循正工程司、汪海淙專員、林玄理正工程司、鄭孟昌副工程司、周俊嘉科員、潘玉婕聘用幫工程司、黃智卿科長、楊智盛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楊少瑜科長、魏國忠科長、陳正廷科長、謝孝昆科長、吳安琪主任、陳志丞主任、郭璧瑩主任、張玲玲主任、王超弘主任、孫定一正工程司、陳信良處長、簡瑟芳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劉美秀處長、虞積學總工程司、梁守強正工程司、李松鶴專門委員、蘇雋懿組長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光明國小都計變更案,目前所提送書圖,請再確認是否符合雙首長及營建署會議協商內容,俾利後續審議作業。

    • 合理容積研議,請規劃後續執行期程,並安排竹拜訪專家學者及公會建議。

    • 關渡平原納管案請統計申請及執行情形,以利後續對外說明。

    • 第三種住宅區維持原正面表列方式辦理,部份現行使用得否維持請再研議。

    • 焦點座談建議事項涉及國宅候租規劃,請研議可行方案,簽報本府以確認後續政策方向。

    • 信維市場除朝向公辦都更以自助人助專案辦理外,過去多次辦理居民問卷調查、說明會及整維等作業,應適時對外說明。

    • 市長列管案件請相關科處積極辦理解列,必要時應評估提出展延,請勿逾限未解。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光明國小都計變更案,目前所提送書圖,請再確認是否符合雙首長及營建署會議協商內容,俾利後續審議作業。

    • 合理容積研議,請規劃後續執行期程,並安排竹拜訪專家學者及公會建議。

    • 關渡平原納管案請統計申請及執行情形,以利後續對外說明。

    • 第三種住宅區維持原正面表列方式辦理,部份現行使用得否維持請再研議。

    • 焦點座談建議事項涉及國宅候租規劃,請研議可行方案,簽報本府以確認後續政策方向。

    • 信維市場除朝向公辦都更以自助人助專案辦理外,過去多次辦理居民問卷調查、說明會及整維等作業,應適時對外說明。

    • 市長列管案件請相關科處積極辦理解列,必要時應評估提出展延,請勿逾限未解。

  • 綜合指示事項
    • 重申議員索資案件無法依限提供,應向議員研究室說明辦理情形,避免逾限未提供之情事發生。

    • 轉達本府主秘會報指示事項,並請轉知所屬依示辦理: (1)市府大樓電器及門窗未依規定關閉部份,已列為本府年度考核各局處年終考績事項,同仁應確實依規定辦理,請主任秘書研議督導。 (2)電子發票為本府政策,採購時應確認廠商是否提供電子發票。 (3)政風處已建置行政裁罰系統,將於明年1~5月輔導局處建置,請同仁善加利用,避免逾期未辦案件產生。 (4)民眾繳交規費、租金等是否有掣發收據,請相關科處研議辦理。 (5)委辦案駐點人員加班,應請廠商配合勞基法規定辦理,避免直接指揮違規加班。 (6)相關科處文件應上網部份,請資訊室協助辦理,以利民眾申辦使用。

  • 綜合指示事項
    • 重申議員索資案件無法依限提供,應向議員研究室說明辦理情形,避免逾限未提供之情事發生。

    • 轉達本府主秘會報指示事項,並請轉知所屬依示辦理: (1)市府大樓電器及門窗未依規定關閉部份,已列為本府年度考核各局處年終考績事項,同仁應確實依規定辦理,請主任秘書研議督導。 (2)電子發票為本府政策,採購時應確認廠商是否提供電子發票。 (3)政風處已建置行政裁罰系統,將於明年1~5月輔導局處建置,請同仁善加利用,避免逾期未辦案件產生。 (4)民眾繳交規費、租金等是否有掣發收據,請相關科處研議辦理。 (5)委辦案駐點人員加班,應請廠商配合勞基法規定辦理,避免直接指揮違規加班。 (6)相關科處文件應上網部份,請資訊室協助辦理,以利民眾申辦使用。

  • 散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