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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700次主管會報

主席:黃景茂局長
紀錄:江宜庭
出席:羅世譽副局長、方定安副局長、劉美秀主任秘書、邵琇珮總工程司、王金棠專門委員、蔡學義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陳智盛專門委員、羅文明副總工程司、袁如瑩副總工程司、楊少瑜正工程司、鄭人豪正工程司、汪海淙專員、林玄理正工程司、周俊嘉、潘玉婕、黃智卿科長、楊智盛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吳名秋科長、魏國忠科長、邱婉清科長、謝孝昆科長、陳志丞主任、吳安琪主任、張玲玲主任、郭璧瑩主任、王超弘主任、孫定一正工程司、陳信良處長、簡瑟芳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張明森處長、虞積學總工程司、梁守強正工程司、李松鶴專門委員、洪志生副執行長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議員關切大巨蛋都審案,請都市設計科預為準備模擬題。

    • 東明社宅變使作業為配合就服處進駐使用,請住宅工程科洽就服處了解時程,並請建管處協助辦理完成。

    • 市長於市政會議指示工程效益評估一節,請研擬社宅租金、停車租金、店鋪租金、入住率、住戶滿意度、公共設施使用率等社宅工程效益評估方法。

    • 依市長於居住正義2.0晨會指示,請住宅服務科研擬社宅住戶代表參與管理之規範(縮短自治會成立時間及提供意見辦法)、物業管理E化系統(住戶使用者角度)、市長至社宅座談會、社宅維護重製費用提早因應等相關議題。

    • 請建管處研提海砂屋及危老績效,包含危老重建計畫適用建物數量及建照數量等,並請持續關切海砂屋強制鑑定二案進度。

  • 綜合指示事項
    • 採購案件如多次招、流標,依市長裁示應先提報局務會議討論解決方案,倘仍無法決標應向市府報告。

    • 市長於市政會議指示不應以逐字稿作為會議紀錄一節,倘部分委員會有需要以逐字稿紀錄發言情事,請以附錄方式留存。

    • 依市政會議紀錄,薦8以上職缺超過3個月未遴補須至市長室報告,請各科室主管遇人員更迭時,及早規劃接續人力,並由人事室配合協助。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