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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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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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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細部計畫案都委會前次會議未審議完竣,請都市規劃科彙整討論議題並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後續會議進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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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觀傳局為大稻埕遊客中心欲提都審一節,請都市設計科主動與觀傳局聯繫,加速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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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委辦案因議價未進入底價廢標,請住宅企劃科審慎評估建議底價並儘速重啟招標程序,且招標期間為民服務品質應維持原有水準不能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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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天闊案後續方向,請住宅服務科排定市長室會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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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租套房合法化案,請都市規劃科及建築管理科研議後排定局長室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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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策展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所調整,請都市設計科兼顧契約內容執行,並敘明原因及調整方案簽局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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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審議會議政策性案件由局長擔任主持人,其他案件由二位副局長擔任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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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臺都會區域規劃治理案,請住宅企劃科研議北臺都會區住宅相關議題並併同綜合企劃科向局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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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市長關切水源二、三期、南機場及斯文里二期案,請更新處儘速辦理並排定局長室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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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化大學補照案都審開發強度及容積計算一節,請建管處於3/6前回復都市設計科會辦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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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民平宅相關租金補貼及房型案,請住宅企劃科、住宅工程科及住宅服務科研議後排定局長室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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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寓大廈因應防疫進行相關措施,請建管處協助管委會訂定空間使用及活動管理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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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社會住宅案請住宅工程科配合市府規劃需要,提早取得社宅工程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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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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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各科室處主管協助宣導同仁,本期間請戒慎恐懼勿任意出國,又自2月27日起,前往第一級注意及第二級警示國家地區(含轉機)者,回國後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天,除因公奉派前往外,係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又因疫情變化快速,倘欲出國同仁應先與人事室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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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委辦案招標作業請各科室處依照預定進度執行,其中綜合企劃科容積移轉系統案進度落後請儘速辦理、都市規劃科關渡平原案請儘速召開評選會議等相關作業、都市設計科南港綠廊案請儘速辦理公告、住宅企劃科包租代管2期案請儘速辦理第3次公告,並請秘書室協助儘速辦理第2次公告案議價事宜;又爾後各科室委辦案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者,請審慎評估建議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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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