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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50次主管會報

主席:許代局長阿雪
紀錄:林清木
出席:王榮進、高文婷、劉惠雯、沈思宏、蔡學義、羅世譽、吳順民、陳信良、王武聰、周繼祖(代)、陳建華、劉俊男、簡瑟芳、梁一柱、章毅、汪禮國、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張剛維、羅榮華、林辰熹、洪月卿、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有關市政活動網及相關查核機制,秘書室已轉知本局同仁及二處研考人員,請遵照辦理,一科並於年初依通知期限上網填報本局本年度相關活動,請再調查並將相關活動表送總工室,為利本局辦理市政活動績效,有關「活動」的界定,請主秘協調研考會。

    • 華光社區分二梯次參觀兩中繼住宅函復案,請注意公文時效。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空總、松山機場、華山等計畫案,有關促參獎勵金部分請研簽申請。

    • 建築線、地籍線與樁位三者容許誤差標準討論會,請按本次會議及過去結論辦理。

    • 新興市場閒置眷舍是否整建為公營住宅案,請五科依秘書長於4月22日會議指示專簽市府。

    • 財政局公辦都更案,部分分回做為公營出租住宅,請五、六、七科在內部設計階段就要參與,俾利爾後出租作業。

    • 行義路溫泉特區都市計畫案,內政部都委會將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請於會前協調產發局、大地處並溝通簡報內容,相關簡報內容請先向王副局長報告。

    • 寶清、青年段、安康D基地興建公營出租住宅,請依薛副秘書長指示研議各階段成果。

    • 本府研考會辦理101年度災害防救準備督考作業實地抽查,請七、八科陪同受評。

    • 綠建築自治條例,請收集低碳城市相關資料,研議納入。

    • 秘書室報告:宣導「涉及職權爭議案件」相關規定請轉知同仁照辦,局長指(裁)示事項交辦列管案件續繼列管,加強辦理。

    • 本週新聞稿提案選用1.四科「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正式上線後民眾瀏覽踴躍,點閱率破萬次。2.建管處「內湖五期工業區違規作住宅使用,建管處重罰建商30萬。行銷活動部分選用更新處議題「社區參與規劃的英國經驗交流」。

    • 府會聯絡人報告:議員主持協調、會勘案件,同仁聯絡議員研究室確認非本局業務或不是本局應提供資料,並經簽奉核准不派員,請由府會聯絡人來轉達,不要由承辦同仁直接電話通知議員研究室,請各主管轉知所屬同仁照辦。

    • 出售國宅社區一樓使用管理,住宅法已公布實施,請再函內政部請修正適用法規或建議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授權地方主管機關管制。

    • 都市更新基金中有關都市計畫變更回饋收入之回復補充說明,請二科協助。

    • 本局提報本府「101年度廉潔楷模」,請政風室查核後薦送本府辦理複審作業。

    • 請協助都更中心儘速確定召開董、監事會議。

    • 世大運選手村後三場說明會,請做宣導,4月21日說明會議民眾表達意見,請示吳副秘書長後續因應方式,另外要和新工處協調取得共識,對外意見一致。

    • 安康D基地新建公營出租住宅統包工程案,有關室內隔局設計請督促統包商儘速送局核定,俾利外觀立面規劃設計。

    • 北投知行市場多目標開發案展延契約部分仍應由市場處辦理,涉及都更時效,請函知市場處並加強橫向聯繫,若有職權爭議時請依相關程序辦理。

    • 萬華車站BOT市府分回部分做為更新處辦公室,有關立面色彩、材質請更新處本於專業再檢視市府分回應與BOT部分品質一致。

    • 會計室報告有關預算執行落後部分請有關科、處加速趕辦,更新基金超預算盈餘繳庫,請更新處依會計室意見辦理。

  • 綜合指示事項
    • 媒體關切案件要儘速處理,各局處有議題新聞經媒體報導2日以上,應向府層級反應,發言人室將做一SOP供局處參考,請本局及二處注意了解。

    • 新工處提報,騎樓整平工程案超過保固期後處理方式,請建管處研議,俾利配合新工處討論。

    • 觀傳局提出本府新聞活動分析參考資料,請新聞聯絡人轉知各科處參辦。

    • 局處活動首長要親自參加,不克參加要先報備,一定金額以下不得委外辦理,活動向主計處報備,研考會抽查,事先未報備活動案,預算不予核銷,主計處再發文重申,另針對活動績效予以獎懲。

    • 大巨蛋對古蹟影響,市長指示由張副市長及吳副秘書長召集會議,後續由文化局做窗口,請相關科處注意。

    • 研考會電話禮貌測試報告,請秘書室取得報告時轉知更新處及本局同仁知照並改進缺點。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