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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49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王副局長榮進(代理)
紀錄:林清木
出席:高文婷、劉惠雯、沈思宏、蔡學義、羅世譽、吳順民、王武聰、邵秀珮、林玄理(代)、劉俊男、簡瑟芳、梁一柱、章毅、汪禮國、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張剛維、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法國在臺協會商業辦事處辦理「法國建築大師臺灣巡禮」拜會本府,請建管處派員參加。

    • 重製完成之數值地形圖圖檔主動提供府內單位使用,函送文中請加註說明相關使用規定。

    • D基地內部配置及與平宅間動線請提局內討論,有關社福設施配置請社會局研議,俾利後續規劃設計。

    • 本局府會聯絡人報告:本週四開始工務部門質詢,請各主管依規定時間入席,質詢前一日請各科室派員留守,模擬題答覆內容請呈主任秘書以上長官核可後1式6份送局長室彙整,請各科室處配合辦理。

    • 薛副秘書長指示,對於議員重視、交代或府內重大事項涉及不同局處需要協調事項,請將議題資料送局長室彙整後向薛副秘書長報告,請各科處配合辦理。

    • 寶藏巖水岸生活文藝復興整體規劃案,請加速上網完成招標程序,掌控進度。

    • 有關保變住編號住25地區案,請詳查閱以往資料並加速簽辦都委會諮詢會議,開會通知請通知地主及建築師列席。

    • 華光社區議會協調案,有關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加速辦理乙節,請先洽國產署目前進度,俾利會議中說明。

    • 青年段中央社會住宅興建案,一樓區民活動中心位置及其他空間,請受託建築師專業考量規劃。

    • 華光社區拆遷戶分二梯次參觀兩中繼住宅,相關細節請五科、七科協調辦理。

    • 臥龍綠廊工程案,請加速趕施工,如期如質完工。

    • 世大運選手村,有關說明會簡報資料請再提送督導副秘書長核閱,並請研議結合新工處報告,4月21日說明會請提供資料給出席長官。

    • 張副市長指示成立出租住宅專案小組4月30日前召開第1次會議,請依示期限加緊簽辦。

    • 有關4月15日華光社區案在張副市長辦公室討論,涉及本局業務請五科簽辦。

    • 安康社區市場基地PCM暨監造標及D基地統包工程監造標等2案評選案,請依採購法程序審慎周詳辦理,避免產生爭議。

    • 秘書處報告,局長指(裁)示事項交辦列管案件,目前有二、五、七科各1案,五、七科預計4月30日結案,二科預計12月30日結案,請二科加緊趕辦,縮短結案期程,仍請繼續列管。

    • 下週新聞記者會議題選用社區參與規劃的英國經驗及交流並配合發布相關新聞稿。

    • 西門徒步區街道家具及周邊設施委託經營管理案,請依程序辦理。

  • 綜合指示事項
    • 研考會報告:各一級機關按月填送涉及職權爭議案件列管表送研考會,研考會依相關規定檢核記點,達3次以上按情形做檢討,請秘書室將相關規定送各科處了解並按照規定辦理。

    • 市長指示:媒體延燒 (如C1D1,選手村) 案件,要求各局處單一案件媒體報導2日以上,單位自己無法處理由府協助,發言人室及觀傳局判斷成立府級新聞應變小組協助處理,爾後相關新聞若須府協助請按照此規定辦理,另機關應注意資料公開透明部分,若顧慮資料公開後會產生相關問題請法務單位協助。

    • 研考會提出各機關102年1至3月市政活動查核口頭報告,依活動查核規定評估活動效益並分等第,行銷活動效益差的將檢討經費,相關預算將被取銷,爾後辦理活動除要登入活動檢查表及評估表外,並按相關規定辦理,請秘書室將資料送各科處了解參照辦理。

    • 研考會提103年施政綱要,請先檢視,需要補正、修改請聯繫研考會辦理,後續預算審查會依照施政綱要來審查,重要預算是否列入施政綱要請各科室處再檢視。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