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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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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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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二科綜整行文民政局副知區公所,後續有關區公所要使用有關公共設施部分,應請循內部程序報其上級機關確認後,本局再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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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召開「捷運出口至公車站設置連接雨庇案」,後續開會除提醒要符合相關規定外,更請要注意都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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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公營出租住宅,先就企劃面檢討整個時程及工作項目,並請先接洽財政局推動本社區都更分回大面積公營住宅示範點實施時程,及社會局(婦幼科)對一、二樓空間規劃使用,請五科先研議並提局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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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招標應有更積極的宣傳方式,廣告更要做得好,請五科研議宣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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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英市場原為機關用地擬做為公營住宅用地案,在前已請中央釋示之相同案例未獲釋示前,請五科先洽營建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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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區寶清段興建公營住宅召開第2次說明會,請在說明資料中多加入大龍峒、萬隆站公營住宅實際室內照片,以加強公營住宅居住品質優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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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綠廊工程案,請於年假前再確認管線開挖回填整平,不影響人車安全,並請加強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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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期間有關公共安全仍應隨時保持戒備,相關輪值人員名單聯絡電話請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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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召開「臺北市政府與軍方營改、眷改資產合作開發推動專案小組」會議,有關軍方基地,在相關區里座談會中,民眾建議空置基地在尚未開發前可提供簡易綠化、或開放供停車等使用,請在相關會議中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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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選手村樹木調查與新北市府協商案,屬本局業務部分請確認並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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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秘書長主持成功國宅中央區鐵橋鏽蝕後續修繕事宜,請依指示:1.下次開會通知單請於過年前送前蔡副秘書長辦公室安排開會時間;2.會中指示事項,請彙整收集建管、都市計畫變更等相關資料先局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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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稽查忠孝東路路段有一夜店不合格,請建管處持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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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計畫地區社教用地變更案,請檢討變更符合使用及與未來開發有一致性之使用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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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聯盟在中長期社會住宅計畫研討會議中,提出青年段、寶清段興建社會住宅民調,很多民眾不了解政策,請研議加強政策宣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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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局聯開或相關都更開發案,送本局了解有關做為公營住宅坪型是否恰當時,有關室內裝修及停車位置請一併考量,併請五六七科一起檢視,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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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剩餘土地資源管理機制,請五科檢討並建立稽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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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內科回饋金案,請二科加速研議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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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整平案優先順序,請依蔡副秘書長裁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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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前請發文本市各工地施工廠商,請加強年假期間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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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召開研商臺北市有萬華區莒光段土地有償撥用興建動部大樓相關事宜,有關本案基地本府列為長期公營出租住宅用地,請於會前徵詢土地管有機關財政局意見並告知要變更本府公營出租住宅用地計畫須報府同意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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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功路亮點案,在區里座談會前先協調工務局施作單位及施作方案後專簽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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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及以前年度保留預算部分請加速辦理,102年度已開始有關委辦案件請各科室加速上網招標作業,103年度概算依會計室意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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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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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案例說明,工務局公園處辦理花季活動,應從花景的服務觀點辦理,不是一成不變以固定時間辦理,故本局爾後辦理活動要有更審慎周密思維,市長指示年假期間人員放假但市府相關服務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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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內容應符合本府相關規定,請資訊室依市府相關規定查核所屬二處網站若有不合請協助改善,並請主任秘書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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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報告行政院所屬機關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規定,市長要求有關送禮、請託、關說要向政風單位登記,以保護個人,年節將屆舉凡與機關有職務利害關係之個人或團體所為之餽贈與邀宴,應予拒絕並向政風室報備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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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或程序未確定前,不可對外作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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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及相關活動,環保局辦得很好,可供本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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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101年度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本府經評比考核為特優獻獎,足以嘉勉,仍請繼續努力爭取更優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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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報告人口政策,婦女黃金生育年齡25-34歲,請轉達所屬同仁及親友 ,請保握黃金生育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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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