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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39次主管會報

主席:許副局長
紀錄:林清木
出席:許阿雪、王榮進、高文婷、沈思宏、蔡學義、羅世譽、劉美秀、吳順民、王武聰、邵琇珮、陳建華、劉俊男、簡瑟芳、梁一柱、章毅、汪禮國、蔡孟育(代)、郭璟瑜(代)、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黃舜銘(代)、羅榮華、林辰熹、吳安琪、羅文明、洪月卿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新年度的委辦案請趕辦,加速辦理上網招標。

    •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執行成效檢討委辦案,請加速辦理。

    • 臺北市3D航測數值地形重製工作成果,請安排適當時間辦理教育訓,並請邀更新處及建管處同仁參加。

    • 南港機廠開發案擬配合公營住宅區位及規劃需要調整設計案會商會議,請三科派員協同五科出席。

    • 安康社區公營住宅案,PCM標含監造,請加速趕辦希望於本(1)月底前能上網招標。

    • 有關整合住宅補貼,請研議在本(1)月底前就符合資格申請人分批撥付補助款。

    • 人事室宣達,請轉知同仁不得於辦公時間擅離崗位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不得不當使用市政網路資源。

    • 大巨蛋行政訴訟案,判決書送達本局時請專簽市府。

    • 景美段5小段178地號等5筆土地更新案分合作為公營住宅部分,訂於本(1)月17日看現場,請六、七科會同五科派員參加。

    • 臥龍綠廊工程案有關污水管部分,請一科督促受託設計單位加速辦理圖說修正,俾利工進。

    • 萬和里機關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案,在回覆營建署公文前,請先和營建署意見溝通。

    • 研考室宣達:1.研考會來文,針對中央機關請本府各機關協助辦理事項,爾後各機關於回報或結案時應陳核至市長,俾利本府掌握執行情形。2.更新處及建管處各有一件會辦公文承辦人逾期會畢,應予改善,以上請各主管轉知所屬知照。

  • 綜合指示事項
    • 市長提醒旅費應予撙節,辦理活動要有效益並要有量化的評核標準,效益部分則請研考評核且要有獎懲且應達到預期目標,爾後辦活動主辦之局處首長一定要到場。

    • 市長指示,後巷美化已是重要政績,應再次清查一次,如有違建即予拆除。

    • 在輿情網應就其內容即時予以回應,此外,議會休議應多提正面民生消息,有些媒體與承辦人較熟取得資料後再洽由議員提出異議,此部分機關應予檢討。

    • 陳副市長雄文指示,局處主動辦新聞,已有一定成效,但接下來3個月是休會期,可多一些正面消息的釋出,此外,首長應多一些主動面對媒體,爾後應請觀傳局統計瞭解。另市長指示,府會聯絡人及新聞聯絡人應慎選,好的破格拔擢,不好的應予汰換,此一點環保局做得很好應可學習。

    • 機關應辦理年終檢討,並應有書面檢討資料。

    • 機關官網應就「勞工局」更名為「勞動局」予以修正。

    • 有些活動適當的可以在花博展場辦理,可吸引一些人潮。

    • 預算決議順利通過,但有附帶決議或有雙方議員的意見不同,首長一定要特別注意是否要復議並卓處,如無法執行應於30日內提復議。

    • 如有立法委員要求本府支持或協處事項,只要合法合理應多予支持,並應通知市長室。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