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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36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林清木
出席:許阿雪、王榮進、高文婷、沈思宏、羅世譽、蔡學義、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劉俊男、簡瑟芳、李宜儒(代)、章毅、邵琇珮、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張剛維、羅榮華、林辰熹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北臺首長年會、成果展及亞太論壇,有關邀請出席長官,請積極協調安排。

    • 臺北好好看合康案,函請內政部就都市計畫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釋示,請加速辦理。

    • (王留)公圳環境共生改造計畫案,本府既定政策很明確,請照本府政策辦理。

    • 忠孝復興站國宅土地設定地上權案,請按照既定進度加速辦理,掌握時效。

    • 中正出租國宅立面、屋頂防水及公共空間環境改造案,有關立面外觀設計於都審委員會中報告,請三科協助。

    • 康寧天闊案之案由始末及陳副市長指示事項請彙整送本人參考。

    • 八科同仁參加公務行政透明獎競賽獲得特優獎,參與同仁及指導長官應予嘉勉,鼓勵其他同仁發揮便民行政創新。

    • 有關剩餘土石方管制計畫作業流程、注意事項等資料整理後送本人參考。

    • 天氣轉冷,有關違規使用建物請加強查察,並加強防火宣導。

    • 秘書室報告,本府辦公室做環保評比,訂於101年12月13日(星期四)上午至本局評鑑,請同仁隨手做好:紙張雙面影印、公文封重複再利用、再利紙張蓋回收章、公用垃圾桶內不可有紙張或保特瓶、影印機或碎紙機旁不可有碎紙屑、窗台植栽需摘除枯葉、承水盤內不留汙水等環保相關規定,期以更符合環保規定,為本局爭取最佳成績。

    • 人事室報告,銓敘部函釋,基於憲法保護母性之意旨,以及參照勞動基準法相關保護母性之規定,各機關不宜指派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公務人員,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含輪值班、加班及待命服務勤等)。

    • 林蔭大道計畫,有關亮點之選擇,請三科注意時效。

    • 個資法實施後對行政作業影響很大,請人事室協調更新處適時安排相關講習。

    • 年度將屆結束,本局委辦案件,請承辦科室加速預算執行,減少預算保留。

    • 工務局報告,內政部給本府函,有關林口區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內政部編列102年預算送立法院審查中,己有立法委員提案凍結或全刪,倘102年度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內政部即無法支應相關費用,請預為因應,有關本局部分亦請預為因應。

    • 同仁辦理1999熱門信箱、重大案件,處理態度要良好,說法不要逾越職權,並應遵循法務局制定之標準流程辦理,請各主管轉知所屬。

    • 臺北市都市開發審議暨建築執照審查BIM應用發展計畫案,請資訊室彙整完整計畫及預期成果,請王副局主持會議研議。

    • 有關建照協檢協審,要加強抽查。

    • 安康社區PCM標有關招標文件條文函請工務局釋示,請協調工務局儘速辦理回復。

    • 中低樓層、海砂屋、整宅之更新推動,請加強辦理。

  • 綜合指示事項
    • 人事處報告,菁英班明年有30名額,市長繼續支持,請同仁努力表現爭取榮譽。

    • 有關重大案件處理不要推諉卸責,若有權責不清,隨時請副秘書協調。

    • 更新處派去法院說明人員,應審慎並指派適當層級,有關文林苑案應請隨時把動態情況陳報直屬長官。

    • 有關重大事故、重大違紀事件,人事處應於24小時內懲處,爾後無口頭告誡、警告,重大事故、違紀事件,局處應積極處理並請首長決行。

    • 本12月16日星期日富邦台北馬拉賽,請同仁踴躍參加並注意相關安全事項。

    • 局處處理重大事件,首長應出面協調,在還沒有結果前,承辦人不要有預期結果之發言。

    • 宗教場所聯合稽查,相關局處及本局應給予有效協助,並請注意公共安全。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