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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22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吳安琪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高文婷、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丁秋霞代理)、汪禮國、陳建華(林玄理代理)、劉俊男、簡瑟芳、梁一柱、章毅、邵琇珮、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臺北市3D航測數值地形圖重製工作案完成後辦理之教育訓練,請邀請相關機關及公會參加。圖檔資料日後倘加值運用於相關業務,將與民眾權益有關,資訊之傳達除透過公告、網站等管道外,亦請行文週知公會。

    • 請七科洽市長室或萬華區公所了解辦理中正出租國宅現場勘查之相關事項。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豪門世家國家賠償案之行政作業,請建管處儘速辦理。

    • 各單位人員因公奉派出國考察或參加會議,倘需動支第一預備金,簽報本府之公文務必敘明符合規定之條款。

    • 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召募之第一批人員進用後,相關作業務必訂定標準作業流程。辦理之教育訓練,請各單位人員踴躍參加,俾藉由交流互動,讓業務順利推展。

    • 公營住宅位址、捷運南港機廠聯合開發分回住宅區位之選定原則,請五科依幕僚會議之結論儘速簽辦,同時請評估2處未開發興建之都市計畫市民住宅用地是否納入公營住宅基地。

    • 有關本市人口數量變動之預測,請一科洽請民政局提供資料,並將影響本市人口增減之相關因素納入考量後函請內政部,俾提供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參考。

    • 有關臥龍案工程新增需求項目之施作,請一科辦理協調工作並予評估,並請邊副局長協助及督導。

    • 請三科加速「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草案)修正及報府作業。

    • 安康社區改建為公營住宅、中央社會住宅等工程案之目前進度,請六科擇期向局長面報,並務必嚴格管控工作時程。

    • 為呈現大龍峒公營住宅執行成果而規劃之活動內容及方式,請七科洽請發言人室提供意見。

    • 住宅補貼申請案完成審查作業時間依規定最長為4個月,惟請七科盡量縮短時程,且受理申請現場之環境、流程亦須規劃周詳。同時請七科針對申請現況及民眾不滿意原因加以分析統計並檢討改善。

    • 本次颱風來襲之防災應變工作,建管處、七科、八科相關同仁均能善盡職守並及時回報最新訊息,對於同仁之辛勞與努力,在此表達感謝之意。

  • 綜合指示事項
    • 為有效傳達本局各項為民服務措施之申請方式及重要施政議題,應定期每週召開記者會;另對於媒體正面或負面之報導,應即時回應或澄清,至於透過記者會或發布新聞稿方式由機關自行判斷。相關執行方式,請主任秘書研議處理。

    • 本府資訊處正積極推動Taipei Free光纖網路之建置,請各單位全力配合協助。

    • 颱風季節期間,請七科、建管處務必提高警覺並加強位於山坡地出租國宅及營建工地之巡察及安全維護管理。

    • 各機關對於媒體之錯誤報導,在第一時間應要求媒體更正並做成紀錄,同時登錄於本府之輿情系統。

    • 對於議會上會期議員關心之議題或意見,請各單位檢視執行情形,未完成事項請加速進行。

    • 請各單位轉知同仁務必貫徹執行市政會議之裁指示事項。另對於本府長官指示或會議之決議事項應落實執行,不得擅自變更,倘有更佳方案或意見不同之情形,必須回報決策之長官同意後修正執行。

    • 請轉知同仁務必依程序辦理電話接聽並注意禮貌,包括工讀生之所有同仁均應依規定辦理,倘因工讀生因應不當,相關同仁應予以懲處。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