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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232次局務會議

主席:丁局長育群(許副局長阿雪代理)
紀錄:吳安琪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高文婷、沈思宏、劉美秀、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林玄理代理)、劉俊男、簡瑟芳(林章銘代理)、梁一柱、章毅、邵琇珮、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補助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委辦案,除了規劃理想性的遠景方案外,請一科務必要求受託單位亦須規劃符合實務執行面及現有條件下之替代方案。另舉辦各項議題之論壇、工作坊,請轉知相關單位派員參加。

    • 變更臺北市北投區行義段1小段49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及社子島細部計畫案,相關作業請二科盡快處理。

    • 有關本市機關用地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涉及土地開發、都市計畫變更等之通案性原則,請更新處簽報局內技術會報研商。

    • 有關里長提案成都路27巷及峨嵋街6巷增設人行徒步區案,請三科依7月27日會勘結論協助。

    • 甄選世大運選手村之總建築師招標作業,請三科儘速辦理。

    • 為完成訂頒「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草案),請三科洽請法務專員協助,並儘速完成報府作業。

    • 臺北市3D航測數值地形圖重製工作案完成後之成果發表,相關籌劃工作請四科盡快處理。另為有效使用相關圖檔並加值運用於都審、更新、建管等業務,請四科簽辦邀集更新處、建管處、三科等單位開會研商。

    • 公營住宅位址及捷運南港機廠聯合開發分回住宅區位之選定原則,請五科儘速簽辦。

    • 為增加公營住宅供給量,部分未開發興建之都市計畫市民住宅用地,請五科納入評估;另新興市場閒置宿舍整修後作為公營住宅,請協調教育局以集中設置及管理為原則。未來公營住宅用地倘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請二科配合辦理。

    • 為避免影響安康社區改建為公營住宅規劃案之時程,有關基地未來開挖後如經發現骨骸之處理,原則性之文字請六科納入招標文件,至於相關執行細節再行研議。

    • 安康公營出租住宅停車空間之規劃設計,並不影響未來提供公共停車位之需求,請六科對外說明時要闡述明確清楚。

    • 有關里長建議辦理西寧出租國宅另一側外牆之拉皮,惟經本府組成之小組體檢後以內部公共空間整修維護為優先並納本年度辦理,請六、七科妥予說明。

    • 有關萬華區區里座談會提案為本市梅園國宅防火巷柏油路面更新案,座談結論係請衛工處評估後巷以美化方式處理,後續作業請七科協調衛工處辦理。

    • 萬華區里座談會里長對於中正出租國宅地下室空間規劃為老人服務中心之建議,請七科配合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現勘,會勘時相關法令及現況務必說明清楚。

    • 請更新處洽請陸軍保養廠現地管理單位在開發前辦理簡易綠化,以維市容景觀。

    • 「臺北市西門徒步區街道家具及周邊設施委託經營管理」案,相關招標文件請更新處提供三科、法務專員協助檢視。

    • 都市更新概要或事業計畫案因辦理道路邊界逕為分割致更新單元範圍調整之處理方式,請更新處就不同樣態、產權歸屬予以分類,並速開會研議。

    • 請各單位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建管處舉辦之「101年度臺北市都市及建築法令說明會」。

    • 近來市民透過1999當家熱線反映防火區隔(巷)違建之意見眾多,請建管處依研議之處理機制儘速處理。

    • 配合萬美出租國宅社區(37號)室內整體改善工程住戶傢俱搬遷費、出租國宅社區避雷針設備財物採購案、出租國宅社區監視系統設備管理採購案之執行績效不佳,請七科加速招標作業;至於公營住宅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維護案之招標文件研擬或執行機制若有困難,請七科儘速開會研商。另大龍峒公營住宅之房地成本決算,請更新處盡快完成作業。

    • 臺北市審計處訂8月6日至8月15日專案查核中繼住宅之處理情形,請五科、七科配合辦理,並請羅專門委員協助督導。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業經修正,增訂各機關對同一陳情人不同事由案件處理原則,其中如同一陳情人有持續或大量且顯有耗費機關行政資源之虞者,得查明確認前述情事,簽報機關首長同意,不予處理後,回復陳情人,並副知本府研考會。相關修正條文已建置本局INTRA,請轉知同仁依規定辦理。

    • 請轉知同仁務必注意電話接聽禮貌,尤其要加強新進同仁之指導及訓練。接聽電話倘無法立即回應,請留下對方電話再由業務承辦人員回電說明。另外話機應設置鈴響無人接聽時跳號接聽之功能。

    • 辦理行天宮站及敦煌公營住宅抽籤檢測作業,相關測試、封存等事宜,請七科應比照大龍峒公營住宅之方式處理,並錄影存證。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補助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委辦案,除了規劃理想性的遠景方案外,請一科務必要求受託單位亦須規劃符合實務執行面及現有條件下之替代方案。另舉辦各項議題之論壇、工作坊,請轉知相關單位派員參加。

    • 變更臺北市北投區行義段1小段49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及社子島細部計畫案,相關作業請二科盡快處理。

    • 有關本市機關用地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涉及土地開發、都市計畫變更等之通案性原則,請更新處簽報局內技術會報研商。

    • 有關里長提案成都路27巷及峨嵋街6巷增設人行徒步區案,請三科依7月27日會勘結論協助。

    • 甄選世大運選手村之總建築師招標作業,請三科儘速辦理。

    • 為完成訂頒「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草案),請三科洽請法務專員協助,並儘速完成報府作業。

    • 臺北市3D航測數值地形圖重製工作案完成後之成果發表,相關籌劃工作請四科盡快處理。另為有效使用相關圖檔並加值運用於都審、更新、建管等業務,請四科簽辦邀集更新處、建管處、三科等單位開會研商。

    • 公營住宅位址及捷運南港機廠聯合開發分回住宅區位之選定原則,請五科儘速簽辦。

    • 為增加公營住宅供給量,部分未開發興建之都市計畫市民住宅用地,請五科納入評估;另新興市場閒置宿舍整修後作為公營住宅,請協調教育局以集中設置及管理為原則。未來公營住宅用地倘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請二科配合辦理。

    • 為避免影響安康社區改建為公營住宅規劃案之時程,有關基地未來開挖後如經發現骨骸之處理,原則性之文字請六科納入招標文件,至於相關執行細節再行研議。

    • 安康公營出租住宅停車空間之規劃設計,並不影響未來提供公共停車位之需求,請六科對外說明時要闡述明確清楚。

    • 有關里長建議辦理西寧出租國宅另一側外牆之拉皮,惟經本府組成之小組體檢後以內部公共空間整修維護為優先並納本年度辦理,請六、七科妥予說明。

    • 有關萬華區區里座談會提案為本市梅園國宅防火巷柏油路面更新案,座談結論係請衛工處評估後巷以美化方式處理,後續作業請七科協調衛工處辦理。

    • 萬華區里座談會里長對於中正出租國宅地下室空間規劃為老人服務中心之建議,請七科配合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現勘,會勘時相關法令及現況務必說明清楚。

    • 請更新處洽請陸軍保養廠現地管理單位在開發前辦理簡易綠化,以維市容景觀。

    • 「臺北市西門徒步區街道家具及周邊設施委託經營管理」案,相關招標文件請更新處提供三科、法務專員協助檢視。

    • 都市更新概要或事業計畫案因辦理道路邊界逕為分割致更新單元範圍調整之處理方式,請更新處就不同樣態、產權歸屬予以分類,並速開會研議。

    • 請各單位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建管處舉辦之「101年度臺北市都市及建築法令說明會」。

    • 近來市民透過1999當家熱線反映防火區隔(巷)違建之意見眾多,請建管處依研議之處理機制儘速處理。

    • 配合萬美出租國宅社區(37號)室內整體改善工程住戶傢俱搬遷費、出租國宅社區避雷針設備財物採購案、出租國宅社區監視系統設備管理採購案之執行績效不佳,請七科加速招標作業;至於公營住宅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維護案之招標文件研擬或執行機制若有困難,請七科儘速開會研商。另大龍峒公營住宅之房地成本決算,請更新處盡快完成作業。

    • 臺北市審計處訂8月6日至8月15日專案查核中繼住宅之處理情形,請五科、七科配合辦理,並請羅專門委員協助督導。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業經修正,增訂各機關對同一陳情人不同事由案件處理原則,其中如同一陳情人有持續或大量且顯有耗費機關行政資源之虞者,得查明確認前述情事,簽報機關首長同意,不予處理後,回復陳情人,並副知本府研考會。相關修正條文已建置本局INTRA,請轉知同仁依規定辦理。

    • 請轉知同仁務必注意電話接聽禮貌,尤其要加強新進同仁之指導及訓練。接聽電話倘無法立即回應,請留下對方電話再由業務承辦人員回電說明。另外話機應設置鈴響無人接聽時跳號接聽之功能。

    • 辦理行天宮站及敦煌公營住宅抽籤檢測作業,相關測試、封存等事宜,請七科應比照大龍峒公營住宅之方式處理,並錄影存證。

  • 綜合指示事項
    • 因應颱風來襲,市長指示各機關防災救災務必做好應變計畫,接到市民熱線1999通報,首長務必掌握訊息並確認執行情形。有關營建工地之安全管理,雖已發送電子信箱通知工地業主,惟仍請建管處研議日後納入簡訊通知。

    • 本局本年度公文處理成效檢核成績為甲等,較去年優等差,請研考室檢討原因並要求各單位改善。另簽辦公文之內容應言簡意賅,描述重點而非長篇大論,案件過程盡量以附件呈現。請各單位務必要求承辦人提升公文品質,並請主任秘書協助督導查核。

    • 各機關對於媒體可能之負面報導或突發事件,應於規定時間內由首長親自召開記者會回應澄清或指派主管、發布新聞稿等方式對外說明,倘機關無法平息事件,後續再由府層級處理。記者會現場應準備書面、圖表、大字報等資料,俾讓外界充分了解,藉以平衡報導。另為及時掌握市政輿情,本府要求各機關首長在每日早上7點前要完全了解平面媒體之報導資訊,同時為宣傳本局各項為民服務措施及施政成果,應定期每週召開記者會。相關執行方式,請主任秘書予以構思研議。

    • 議員召開之記者會,請府會聯絡人應確實掌握訊息並及時回報首長。如涉及多個機關之業務,各機關派員出席前務必橫向聯繫,事先協調。各機關受邀參加媒體call in節目,派員參加應事先簽奉核准。

  • 綜合指示事項
    • 因應颱風來襲,市長指示各機關防災救災務必做好應變計畫,接到市民熱線1999通報,首長務必掌握訊息並確認執行情形。有關營建工地之安全管理,雖已發送電子信箱通知工地業主,惟仍請建管處研議日後納入簡訊通知。

    • 本局本年度公文處理成效檢核成績為甲等,較去年優等差,請研考室檢討原因並要求各單位改善。另簽辦公文之內容應言簡意賅,描述重點而非長篇大論,案件過程盡量以附件呈現。請各單位務必要求承辦人提升公文品質,並請主任秘書協助督導查核。

    • 各機關對於媒體可能之負面報導或突發事件,應於規定時間內由首長親自召開記者會回應澄清或指派主管、發布新聞稿等方式對外說明,倘機關無法平息事件,後續再由府層級處理。記者會現場應準備書面、圖表、大字報等資料,俾讓外界充分了解,藉以平衡報導。另為及時掌握市政輿情,本府要求各機關首長在每日早上7點前要完全了解平面媒體之報導資訊,同時為宣傳本局各項為民服務措施及施政成果,應定期每週召開記者會。相關執行方式,請主任秘書予以構思研議。

    • 議員召開之記者會,請府會聯絡人應確實掌握訊息並及時回報首長。如涉及多個機關之業務,各機關派員出席前務必橫向聯繫,事先協調。各機關受邀參加媒體call in節目,派員參加應事先簽奉核准。

  •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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