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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20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吳安琪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高文婷、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林玄理代理)、劉俊男(陳建志代理)、簡瑟芳、梁一柱、章毅、邵琇珮(蔣傑琛代理)、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王榮進(黃舜銘代理)、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本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草案)及營建署研商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相關內容,請一科擇期向局長報告。

    • 邀請國外學者專家主講之演講活動,應通知本府相關機關共同參與。辦理國際研討會之型式及議題設計,以互動對話及解決問題之角度規劃,俾能以最少資源創造最大之效能。

    • 臺北市3D航測數值地形圖重製工作案完成後,請四科提出完整之報告並舉辦成果發表活動。

    • 世大運選手村國宅興辦計畫核定後,有關興辦計畫後續本局相關工作,請五科主政辦理。

    • 本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審查及管理業務,請建管處務必訂定標準作業流程,並以透明化之原則處理。有關流程訂定及處理情形之檢討執行,請政風室協助提供意見。

    • 請秘書室務必落實執行公文檔案之保存及管理。

    •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環境影響帶來的危機,有關氣候變遷調適之議題非常重要,在研訂涉及氣候變遷之土地使用相關計畫,應考量納入水利工程處、大地工程處等機關之意見,並加強與相關機關之互動聯繫。

    • 有關區里座談會列管案件之執行情形,請相關科處加以檢討並加速作業,同時請研考室清查未執行完成案件,對於新舊案均要求各單位訂定處理期程,並加強案件之列管追蹤考核。

    • 有關大龍國宅改建是否涉及建築物限建高度及影響容積使用,請五科加以了解並於相關會議提出說明。

    • 已出售國宅社區內人行道之維護修繕事宜,請七科與相關單位評估時應考量以全市整體一致之方向處理。

    • 對於單一基地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請三科研議訂定審核規範。

    • 有關都市空間、都市設施及建築物等之一切災害預防、搶救及重建之都市防災工作,請八科在規劃執行上應與二科、建管處之業務整合。

    • 有關營建工地、廣告物之安全管理,請建管處務必加強巡察及審慎處理。

    • 安康社區改建為公營住宅已訂定完工之目標期程,惟仍以確保工程品質為優先考量,切勿以趕工而影響工程品質。

    • 出租國宅設施設備改善工程之項目、執行進度等,請六科整理後向局長面報。

    • 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辦公空間使用執照變更及室內裝修申請審查作業,請建管處予以協助。

  • 綜合指示事項
    • 國宅社區基地內及停車空間倘經發現廢棄車輛,請七科務必通報本府相關機關處理,以維護都市景觀。

    • 機關首長收到本府傳達之各項輿情及其他重要訊息應親自閱讀,如需立即處理應妥為因應,請二位處長注意。

    • 本府所屬委外經營管理之場館,市長指示各機關應依合約規定執行,並應定期督考抽查,倘受託管理者有多次違約情事,日後不再由該業者承攬。有關建管處、七科有多項業務委外管理,請務必訂定查核機制,並請主任秘書協助督導。

    • 針對外牆廣告發光LED招牌夜間過亮有光害情事,雖然目前尚無光害之管制規範,市長指示仍應基於行政指導立場,要求相對人於夜間調整其亮度、照度及開關時間等,並應持續列管追蹤,以維持鄰近住戶生活品質。

    • 近來1999市民當家熱線詢問合宜住宅、租金補貼之市民眾多,請七科務必將FAQ上網及提供1999接聽人員,同時派熟悉業務之人員向接聽人員口頭說明申辦內容,必要時派員擔任1999熱線接聽工作。

    • 市長指示各機關處理業務不得推諉,遇有急需處理情事,務必先行解決再探討業務權責,同時應注意處理態度及方法。

    • 市長指示各機關辦理年終考績評定之分數等第,務必呈現同仁表現之鑑別度,以落實績效考核之意義。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