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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11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吳安琪
出席: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劉俊男、簡瑟芳、梁一柱、章毅、邵琇珮、陳玉麗、劉俊廷(郭璟諭代理)、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洪月卿、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媒體對於本局業務如有負面報導,請各科處應依規定程序即時對外澄清及說明處理情形,並確實執行回報作業。

    • 將捷案都市計畫變更後續之作業,請以維護公益之立場處理。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有關大故宮專案,請依計畫及法定程序持續辦理。

    • 安康平宅改建為公營住宅案,請五科洽請社會局安排時間由局長拜會江局長。另請五科就混居、中繼住宅、弱勢者安置等涉及六科、七科之議題製作簡報資料,必要時向社會局相關同仁辦理簡報說明,以尋求雙方共識,俾讓業務能順利推動。

    • 臺北市出租國宅已完成總體檢,依計畫執行之過程務必審慎處理,住戶之意見同時要納入考量,並適時向住戶及外界說明,以消弭住戶對於安全之疑慮。另各基地之施作計畫時程,請六科列表管制。

    • 合宜住宅及住宅補貼之受理申請業務雖已委託辦理,惟行政處分仍屬本局權責,請七科應加強落實申請案件稽核作業,以維護申請人之權益。

    • 本局97年至100年之預算執行率低於本府平均標準,請各單位應加強101年度各項業務之執行,以提高預算執行率,同時務必檢討102年度概算編列額度。

    • 捷運信義線東延段財務計畫採取以TIF之財務工具挹注聯開基金,請二科洽請經建會協助派員至本局講解方案內容,俾讓同仁了解。

    • 為了解松山路景觀規劃之實地狀況,請儘速安排局長至現場勘查。另規劃或執行中之重要業務,請各科處儘量安排局長到現場了解現況,以作為決策參考。

    • 世大運各項設施之規劃興建,請三科隨時掌握體育處之最新資訊,並即時傳達予選手村規劃設計之受託建築師。另選手村未來用途有可能轉為合宜住宅,請五科了解合宜住宅之相關規定,並提供三科作為規劃設計之參考。

    • 各科處辦理國際會議應預為評估對於政策之執行是否有助益,倘有實質效益再行辦理。舉辦前應與被邀請之學者專家充分聯繫及溝通,會議期間主辦科處之主管及指定之同仁應全程陪同,藉以汲取經驗及新知。

    • 文山區政大段一小段82地號人行道施作工程經費尚未確認撥用餘額,請五科儘速向財政局申請核定。

    • 請各單位轉知同仁配合101年公教人員「樂關懷‧愛飛揚」二手物品捐贈活動,鼓勵同仁捐贈物品,每科室至少提供3件。

    • 有關建孝加油站如有涉及變更設計,請三科務必謹慎處理。

    • 為了解先進國家針對國土計畫、都市發展之因應課題,請一科指派同仁收集研析國際進步城市之相關資料,並以高視野角度整合本府各局處有關都市發展之議題。

    • 有關文化局就音樂藝文展演空間相關議題之研商,請二科參與討論時特別注意有關公共安全、消防等涉及人民生命財產之課題,並洽請建管處、消防局提供意見。

    • 貓空休閒農業特定專用區開發許可聯合輔導已申請之家數,請二科就主要審議程序、目前審查的進度等項目,予以分類統計列表提供局內長官。

    • 有關本府研商「市府北門與捷運出口設置雨遮案」,請三科朝協助之方向處理,並請建管處協助建蔽率調配事宜。

    • 臺北市3D航測數值地形圖重製工作於今年全部完成後,相關成果要有完整報告書。另102年概算應編列相關之成果展示費用,同時研議宣導方式,讓外界了解且能運用於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審議案之書圖內容。加值運用之範圍、技術層面等課題,請三科、資訊室、建管處予以協助。

    • 安康平宅更新改建為公營住宅之第一期計畫請加速進行,同時對於其他基地之整體規劃,請務必預為研議,如有涉及容積、建築設計等課題,請二科、建管處予以協助。

    • 公營住宅及出租國宅管理維護、住宅補貼等業務之標準作業流程,請七科研議訂定。另出租國宅管理維護系統之運用,對於管理工作及簡化流程有所助益,倘使用上有改進之處,請七科提出需求,技術上請資訊室協助。

    • 辦理都市更新公聽會,除了透過網路及書面印製發放等一般性宣導外,對於更新單元內所有權人所提供之資訊應更加詳盡。

    • 局長指(裁)示事項交辦列管案,請各科處將執行困難或需協助事項送交研考室彙整。

    • 辦理大學城生活街區人本環境改善之規劃內容應與地方民意充分溝通,並建立對話窗口,執行時務必注意公共安全。

    • 辦理大龍峒公營住宅冷氣安裝應掌握工程完成時效,且施工應以不擾民及美觀為原則。至於未來公營住宅之規劃設計,請務必預留冷氣安裝位置,並考量日後之管理維護作業。

    • 公營住宅及出租國宅通用住宅之規劃設計,請六科要細心思考使用者之生活需求,設計時可考量先預留相關設備設施之裝置空間,俟使用對象確定需求後再予施作。

    • 師大社區違規之查處,請建管處分類統計執行情形,每週辦理更新並將資料提供局長。

    • 建管處辦理工地總檢查、既存臨時停車塔逾期處理等相關業務,執行後應適時主動發佈新聞稿說明具體績效。

  • 綜合指示事項
    • 請七科加強巡視各國宅基地公共空間是否有廢棄車輛,一經發現請依程序報環保局等相關機關協助處理。

    • 本局及更新處、建管處之網站資料,請各單位務必加強查核,並隨時更新。

    • 臺北火車站後站鄭州路商圈火災之不幸事件,其中有3戶需安置,請七科主動聯繫社會局並予協助處理。另有關商圈公共安全之稽查應加強執行,請建管處依陳副市長指示召開跨局處會議研商,並訂定執行計畫,由各機關共同合作執行。

    • 日後工程施作如有導盲磚設置,請承辦單位務必了解引導磚、警示磚施作之最新規定。

    • 使用公務車輛如有違規情事,應追究駕駛人員之行政責任,請秘書室轉知駕駛及借用公務車同仁務必遵守規定。

    • 電話接聽禮貌請轉知同仁務必加強,除依規定程序接聽外,同時應以同理心服務市民,如經研考會抽測有連續未達標準情形,相關主管負有連帶責任。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