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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05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許副局長阿雪代理)
紀錄:吳安琪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王玉芬、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陳信良、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劉俊男、簡瑟芳、梁一柱、章毅、邵琇珮、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簡裕榮代理)、張溫德(吳金龍代理)、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洪月卿、葉家源、吳安琪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為研商參與FutureGov年度未來城市獎,請一科督促相關科處提供資料,並彙整提報。

    • 辦理內湖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其中4處國宅剩餘土地之規劃,請二科應審慎評估。

    •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大直校區與國防部水源營區換地及都市計畫變更案,有關居民訴求專案住宅用地部分,請二科要做好充分之準備,並預為擬妥處理方案。

    • 監察委員巡視市政業務,提供之資料應詳實,與委員之應對,態度應謙和,對於委員之意見應虛心接受。另外3月22日監察委員要聽取臺北好好看系列二之執行情形,請二、三科應充分準備相關資料,並請三科加強辦理巡查。

    • 本府召開師大社區居民座談會前,關於都市計畫之說明資料,請二科預為準備,同時對於商家與居民之訴求應審慎處理。

    • 財政局召開台北市民間參與投資興建、營運出租住宅暨開發總顧問案,其中軍方散戶基地納入評估,至於軍方要求分回住宅比例、計價方式等議題,請五科預為研商後再與軍方討論。

    • 有關經建會召開萬行卡異業結合後續會議,主要涉及都市計畫相關議題,請二科參與。

    • 安康社區、青年段基地地上物處理及管理維護事宜,請六科洽維管機關注意並儘快處理,同時通知警察單位加強巡查,以避免占用情事發生。

    • 本市出租國宅社區總體檢之總結報告,請六科召會研商確認,並研議列出施作之時程及順序。

    • 南港區都市計畫容積獎勵上限之檢討案,請二科儘速簽辦,俾老舊中低樓層都更專案後續都審程序之進行。

    • 「王留公圳環境共生改造計畫」技術服務委託案,後續如何處理,請三科儘速辦理,並請秘書室協助。

    • 2016世界設計之都,文化局提出之社會設計(Social Design)概念,請三科洽文化局了解其具體內涵、內容。

    • 前屆會期承諾議員事項,請各科處儘速檢視處理。另重要議題之模擬問答,請各科處於3月26日前配合辦理完成。

    • 政府是否提供更新整建維護貸款補貼之議題,請五科適時於營建署召開住宅法相關子法研訂會議中提出討論;另請二科應隨時注意社會住宅興辦涉及土地使用部分。

    • 大龍峒公營住宅相關之住戶入住、管理維護、硬體設施等事項,在議會開議前應有具體成果呈現。

    • 出租國宅公共服務空間、設備環境改善所投入之經費來源及運用,請依程序辦理。至於執行策略、執行計畫,請六科儘速研商。

    • 本府列管之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案,請依類別、時程、程序提送法規會審議,否則應敘明原因簽報市長。請相關科處就案件之辦理進度、辦理情形、預計完成時間等事項,於一週內送法務專員彙整簽核。

    • 市政會議副市長指示,占用防火巷之行為應加強查察取締,並應定期提報成果,同時納入民政局市容查報之清查範圍。為維護公共安全,請建管處加強辦理防火間隔堆置雜物、設置柵欄等違規行為之查察取締。

    • 日前研考會辦理之電話測試,本局成績不盡理想,該會將持續辦理測試,請各科處轉知同仁應注意電話禮節,並依規定程序接聽電話。

  • 綜合指示事項
    • 市長信箱退信改分、加分案件,應於收到轉信或派信之次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理。 對於函復內容有涉及其他權責機關,主辦機關應主動聯繫協辦機關,協辦機關應於期限內提供處理意見。市長信箱承辦人應掌握核稿流程,並注意處理時效。

    • 市政會議副市長指示,因臺北車站人潮流量太大,要求交通局配合交通部辦理人行、車行、通道動線之研析及規劃,此部分請二科了解。另屬於站體內部空間之公共安全由消防局主政,請建管處要注意。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