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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403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洪月卿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沈思宏、劉秀玲、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李宜儒代理)、劉俊男、梁一柱、吳安琪、吳金龍、章毅、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洪月卿、簡瑟芳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好好看系列一轉軌回復原都市計畫之案件,請二科儘速辦理。

    • 南門辦公室後續將進行裝修,建議比照市府辦公室方式調整,儘快執行。

    • 本局組織修編自2月16日生效,差勤系統將進行調整,請五至七科同仁2月15日以前之外勤費、加班費於2月15日完成申請。2月16日系統將暫停使用,當日加班、請假作業延至2月17日辦理。請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 因本局組織修編,相關主管職務異動,其卸任、到職應申報財產者,請依規定辦理,後續並請政風室再予提醒。

    • 因應組織修編,本局局網相關系統將進行調整,2月16日局內系統如有使用問題,請各轉知同仁即時向資訊室反應。另局網相關資料,亦請即時完成更新。

    • 本局市府辦公室因室內裝修空間調整,南門辦公室五至七科之科、股名稱配合組織修編亦有所變更,相關名牌、立牌等均請完成更新。

    • 2月16日組織修編,相關人員之工作、檔案資料交接應確實,並請注意環境改善。另局內核稿順序亦有變更,相關公文及稱呼,請轉知同仁調整注意;二科、四科、八科相關陳核章,請重新刻印。

    • 102年工作計畫,包括連續性或新增性計畫均請儘速擬定,並配合編列概算。

    • 前屆會期市長、局長承諾議員事項,請各科處檢視儘速處理,併請二處府會聯絡人協助,於開議前完成。

    • 工業區違規使用,請二科、八科、建管處尋求合理處理方式。併請二科繼續和營建署溝通,將本府執行難處讓他們瞭解。

    • 中泰賓館回饋空間,公用部分如區公所擬統籌管理,建議應以文字約定提供一定天數由本局使用,俾後續本局規劃NGO、NPO使用依循。

    • 2017世大運68個場館及選手村,需於105年底完工進行測試,時程上具有一定迫切性,請二科以此時程反推,掌握相關都市計畫變更時程。另本局各科參與世大運工作亦請以此時間完成各項工作規劃。

    • 世大運選手村規劃需於4月25日將招標文件提交營建署,請三科務必掌握時程。另近期本局相關業務分配,請二位副局長、主秘及總工,考量三科業務及人力,酌予協助。

    • 2016世界設計之都-都市願景委辦案,文化局劉局長如有相關建議,請儘量調整納入,惟時程上應確實掌握。

    • 本市TWD97地形圖重測今年將完成相關工作,其執行成果及整體成效,建議應規劃呈現。請四科考量規劃並納入102年概算。

    • 安康平宅改建分回原平宅部分之管理,請安排局長與社會局江局長會面溝通,相關會談內容請先討論擬定議題,並請提出替代方案。

    • 大龍峒公營住宅安裝窗簾、熱水器問題等,請梁科長、吳科長將現行辦理情形向章科長清楚說明,俾後續管理維護。

    • 南港出租國宅擋土牆改善,請七科再委託專業機構以不牽涉私地為原則提出最佳之改善方案。

    • 中、日、韓都市計畫學會活動,請一科聯繫彭院長瞭解活動內容。

    • 都更中心辦公室建議邀請主計處、會計室、政風室等現場會勘瞭解辦公室現況。

    • 都市設計審議案倘有涉及本府參建或本府分回使用部分,相關樓層高度請詳實檢視。

    • 都更中心英文名稱請儘速研擬,並提供國際事務組確認。

    • 綠建築申請案提供維管基金一案,應有一定說明論述基礎,各方面均應考慮,建議再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取得共識再做處理。

    • 2月22日營建署召開會議討論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修正,有關綠建築審查部分建議營建署應加速提高效率,以免影響都更等作業。

    • 年度預算保留案件,後續進度仍請掌握,儘速完成。

    • 亮綠校顏案剩餘款運用建議與三科今年大學案整合,由三科完成初步設計後,由捐贈者辦理後續發包施工,請一科先將此構想向捐贈者溝通協調,獲捐贈者同意後由許副局長督導三科續處。

    • 大巨蛋行政訴訟案及聲請停止執行二案,相關答辯應具體,並注意論述整合。

    • 有關愛國西路案相關里長意見,後續再由局內討論處理方式。

    • 地形圖說修測精準,如發生界樁界址不合應有更效率之處理方式,以便利民眾。相關處理機制亦可研議納入修訂臺北市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要點。請四科整合二科、八科意見,簽報召開局內技術會報討論。

    • 安康平宅報廢程序及進度,請五科協調社會局、環保局、停管處等單位確認後,再移交六科,後續拆除工程建請研議規劃行銷活動。

    • 萬芳國宅店鋪設置幼稚園疑義,如教育局得認定適用使照核發當時之幼稚園規定,本局部分亦請儘量協助。

    • 老舊中低樓層案更新後一至三樓商業使用放寬,建議可於都市計畫書圖併同變更,但應配套要求其一至三樓之建築物結構、消防設計均依商業區標準設計。

    • 各科處就已知議題,只要做的是對的事就應執行並主動發佈消息,同時通知市長室及發言人室。

    • 世大運選手村規劃案,請納入局長指示交辦列管案列管進度。

  • 綜合指示事項
    • 師大社區案市長指示持續依法執行,恢復民眾信心,商圈之流動攤販應依法輔導至客家主題公園,請產發局向客委會協調,新設商家嚴格審查,全案應以良好態度,持續依法執行。請二科及建管處堅持法的立場,以良好態度依法執行。

    • 士林市場應顯示容留人數。此部分雖屬消防局業務,惟仍請建管處作一定瞭解。

    • 教育局將辦理101年全國中小學運動會,涉及到各機關應協助事項,應儘量協助。

    • 公共工程卓越建設獎,請各單位多參與,另爾後如有應申請而未申請參賽者,應予議處。請各科處蒐集本局已參加或與權管業務相關之評比、競賽,由一科彙整簽報。

    • 市長指示電話禮貌測試不合格,應查明改善,並作為該局處年度考核分配甲等之依據。本局測試成績未達80分不及格,請研考室查明,依規定議處。另請各科室處主管加強督導,請同仁務必注意電話禮貌。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