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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399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洪月卿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王玉芬、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李宜儒代理)、劉俊男、梁一柱、吳安琪、吳金龍、章毅、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簡裕榮代理)、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洪月卿、葉家源、簡瑟芳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北北基案請國土規劃中心以氣候變遷、永續生態、生物多樣化等議題,就北北基過去所列合作事項提出具體建議,併請將大倫敦計畫、紐約及東京等城市就氣候變遷議題之策略整理案例供參。

    • 石牌都更案請就招標內容及工作可行性等分析後,再向議員說明。

    • 1月4日國貿局將拜會陳威仁副市長,相關資料請準備,涉及合約部分應邀請財政局出席。

    • 設計之都願景案因工作內容較為特殊,等標期建議適度延長,併請函邀相關公會、團體鼓勵會員參與投標及預為安排後續評選作業。

    • 大龍峒公營住宅入厝活動邀請市長出席一事,請儘速洽市長室及發言人室協調後再行簽報。

    • 請五科指派專人研讀住宅五法,並就法案通過後對目前國宅管理等之影響,與現行作法之落差及現行法規介面如何銜接、應否訂定相關子法等整理分析。

    • 出租國宅通用設計改造案請儘速進行,改造後之單元其未來使用併請研議。

    • 社會局平宅體檢可由本局協助,圖資部分請社會局提供。

    • 因應大龍峒公營住宅點交住戶作業,請七科協調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機電人員留守空間及相關協助。

    • URS44及URS127房舍修繕事宜,請做一定的處理。

    • 總合治水委員會中陳副市長指示研議1.申請綠建築之開發案如何落實標章取得及管理、2.公寓大廈管理基金提撥金額偏低,建議考量綠建築設施設備後續維護需求予以提高、3.空地綠化要點自83年訂定迄今,綠覆率是否偏低,請研議。以上請建管處研處。

    • 審計處查核本局首長及副首長駕駛出勤及車輛使用情形,申復理由請秘書室再查明補充。

    • 信義線東延段R03及R04聯開案,請先就一坪換一坪、中央二倍容積獎勵及聯開獎勵等三制度整理對照表,並研議搭配之獎勵方式,及向市長說明瞭解後,再行做政策決定。

    • 出租國宅如經體檢後其現況確實極差且原始容積並未用完,可評估拆除重建,後續配合住戶租期期滿逐漸整併調整騰空。

    • 老舊公寓都更專案資料,請依陳副總提示整理更新。

    • 都更中心希望於三月掛牌成立,相關作業請儘速辦理。

    • 北臺區域發展委員會今年由本市擔任輪值縣市,預定計畫期程、工作及相關活動等請先架構整理,有關年會及成果展後續再討論。

    • 保變住27雜併建疑義案,請速開會並邀請設計建築師參加,本案相關案由及可協助事項併請整理研議。

    • 歲末年終安檢請建管處持續進行宣導,公共安全仍請加強注意。

    • 師大商圈案執行成果請二科、八科整理後,於明日(1月4日)下午前送建管處,併同建管處執行成果彙整後於1月6日前提供局長後,再送交陳雄文副市長參酌。另有關違規使用部分,請依主秘提示分階段進行裁處。

    • 有關都市計畫法第27條適用部分,請先蒐集內政部於立法院之答詢紀錄及新聞稿回應等資料。

    • 低收入戶租金補貼作業,請發函民政局協助請各區公所安排時間,由本局派員向里幹事說明相關內容。

    • 正義國宅電梯更換具體原因,請查明。

    • 春節期間新聞資料,請各科處提供總工程司室彙辦。

    • 本府爭取2016設計之都,本局擔任建設組之都市願景小組召集單位,有關小組會議請儘速籌備;本局同時亦為創意組之臺北意象、文化創意及健康關懷三個小組之協辦單位,相關工作之對口科室,請王總協調指派。全案以三科為執行單位,王總為窗口,相關案情均請向局長報告;本案雙副市長召集會議均請登錄局長時間,由局長出席。

    • 今日文化局於市政會議簡報設計之都的資料,請上傳提供科室處主管參考。

    • 公營住宅容積率仍有多方建議應予提高,請二科整合先前研究案及四、五層樓公寓專案資料中建管處提供之不同用途樓地板面積統計等資料,於農曆年前提供局長參考。後續併請就臺北市人口成長上限、各部門資料整合、容積增加、戶數及人口數、公共設施等關係委託整合研究。

    • 蔡君標購萬美街1段19巷3號幼稚園爭議案,請就過去訴求及無法協助因素整理說明,本局依法可協助事項併請研議。

    • 本局申請支用中央撥付本府之特別統籌分配款一案,其支用程序請七科再瞭解。

    • 1月13日建管處召開圍牆設置原則研商會議,請併邀三科參加。

  • 綜合指示事項
    • 網站管理、路平專案與騎樓整平專案執行成效佳者,承辦同仁應予獎勵。惟如經民眾檢舉,相關同仁亦應負責。請各科處負責網站管理之同仁,依研考會規定進行網站管理,注意資料更新、內容用語及中英文用字之正確性。

    • 各機關辦理相關工程,如涉及用路範圍,應特別請施工廠商加強注意,以維護交通安全。

    • 設計之都經費已核准,各機關請於1月15日前辦理招標,競賽申請書預計於12月完成,期間各機關如有執行問題應即時提出,相關作業思考應以英文為主,再提出適切之中文資料。

    • 各機關就101年度預算審查之但書或附帶決議如有意見,應於一個月內提出,請會計室及各科室處再詳予檢視確認。

    • 各機關就議員服務案件態度應一致,相關前例應查明、法規應清楚。

    • 市民反應捷運景美站1、2號出口騎樓不平一案,本局建管處回覆已派員會勘將納入101年度騎樓整平計畫,並填報A級已處理完畢,惟經研考會查核改列為B級,爾後相關案件答覆應確實。

    • 後續道路及騎樓工程施作將要求里幹事嚴格督察,以免施工廠商有僥倖心理,市府並鼓勵市民透過1999全民督工。請各單位加強工程管理,包括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等。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