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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374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洪月卿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王玉芬、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劉俊男、梁一柱、黃洺楨、吳金龍、章毅、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蘇靖、林崇傑、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健康減重101活動,請各科處室主管鼓勵同仁踴躍參加,每科室處以10-15%人員參加為目標,並請於本週五前上網登錄報名。爾後每月第一次主管會報請人事室報告推行情形;至本局參與活動人員之獎勵,由人事室及局長室研議後辦理。

    • 南京西路機關用地劃設都更單元及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請邊副局長邀集更新處與二科釐清。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社子島案經建會通過之防洪計畫內容及先前立委協調時水利署之意見,請提供規劃單位知悉、納入整合。

    • 分案申請營業登記、採聯合使用有無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之認定,請許副局長邀集建管處、二科及八科研商。

    • 松山機場周邊案後續與民政局協調等會議,請三科併與派員出席瞭解案情。另地標案倘後續仍流標,請檢討招標文件合理性,陳副市長相關指示並請納入整合。

    • 大龍峒公營住宅政策轉折及預算科目變更說明,請五科簽報。後續函覆議會事宜,請府會聯絡人先行洽提案議員瞭解相關程序,並請五科配合辦理。

    • 媒體報導萬美出租國宅之缺失,請七科瞭解原因並儘快處理。

    • 大龍峒相關工作介面及預算等處理,請儘速釐清,務必掌握進度。

    • 雅加達省官員來訪時印尼駐台代表曾表示希望與本府簽訂MOU,就都市發展及捷運建設等定期交流,請一科簽報本府國際事務組。

    • 士林通檢公展請二科發佈新聞稿。

    •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涉及本局應辦事項請儘速辦理。

    • 台北車站交6、交8用地本局先前委辦規劃內容,請二科整理資料向局長說明。

    • 大彎北段委辦案採編列101年度概算方式辦理,後續作業請二科配合會計室辦理。

    • 公營住宅提供部分作為弱勢者租住使用是否可認定為社會福利設施之政策說明,請五科提供給二科。請二科彙整廣慈等不同類型用地後函請內政部釋示。

    • 策略景觀地區等案如再流標,請檢討招標文件工作內容及預算合理性。

    • 好好看系列二維護期間之考評作業及核定獎勵容積後至開發期間之維管機制,請王總召會研議。

    • 花博遷移工程案後續請協請得標廠商先行拆除互動投影的柱子,並請注意防汛問題。

    • 八科近來接辦災防中心對口及聯合稽查等工作,相關同仁辛苦了。請代為向同仁表達局長感謝之意。

    • 建管工作繁瑣,請轉知同仁服務態度一定要良好。尤其是第一線執行業務同仁,不僅態度要好且法規等相關資料也需妥備。

    • 公款付款請依規定簽准後,再通知廠商開立收據或發票。黏貼憑證並請簽註8碼時間,請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 工務質詢及總質詢期間相關事宜,請依據提示如期如質做好。相關資料準備,格式方向等請儘量一致,給局長資料應詳細並請附圖。

    • 公營住宅規劃、興建相關推動時程,請安排局長時間討論。

    • 萬安街9-1地號用地相關行政作業請加速辦理。

    • 捷運聯開分回住宅後續使用及對象,請五科預為研議。

    • 聯合安檢為本府政策且為長期性工作,建議應編列專案加班費予值勤同仁。請建管處瞭解消防局、警察局等制度後專案簽報市府,並請會計室協助向主計處說明。

  • 綜合指示事項
    • 議會答詢時,請備詢人員不要做不相關的事情。請轉知各科室處出席人員注意。

    • 部門質詢、市長施政報告及專案報告時議員關注事項,請整理Q&A。至總質詢期間之處理情形並請更新。請各科處儘速辦理,並請主秘統籌。

    • 跨局處工作應在事前協調,或請副秘書長或秘書長進行協調。

    • 未成形之政策,同仁不可對外發言。請轉知同仁注意。

    • 各機關被判認應國賠案件,除應注意後續賠償事宜亦應追究責任。

    • 各機關委外舉辦活動,應注意保障就業規定,如有找明眼人按摩,應明訂相關罰則。

    • 市長尊重各局處專業及法規規定,請同仁處理相關事務立場應堅定、態度要良好。同一類事件亦不可因壓力而有不同處理。

    • 勞力委外合約應注意工時及待遇規定。請二處及秘書室特別予以注意,有不明事項請洽勞工局。

    • 市長特別指示公有地、公共建設之容積應妥慎使用。請二科函知各主管機關。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