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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26次局務會議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都市計畫案公告發布實施後,請將計畫內容函知相關單位,必要時邀集相關單位說明與討論;另就需各單位配合事項,每二至三月提報市政會議。南港區通檢案及李威儀老師防災研究報告請即送消防局。

    • 都市入口意象六處優先施作地點案,請依20日簡報結論,速修訂、彙整後,簽報向市長簡報。

    • 建設局推動本市精緻農業及休閒農業發展案,請二科檢討關渡農業區作休閒農業區之可行性。

    • 信義空橋案請三科準備資料,俾向秘書長說明。

    • 召開推動都市更新專家學者座談會案請先討論都市更新基金運作,並請會計室協助。

    • 預算執行管控請主秘督導。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都市計畫案公告發布實施後,請將計畫內容函知相關單位,必要時邀集相關單位說明與討論;另就需各單位配合事項,每二至三月提報市政會議。南港區通檢案及李威儀老師防災研究報告請即送消防局。

    • 都市入口意象六處優先施作地點案,請依20日簡報結論,速修訂、彙整後,簽報向市長簡報。

    • 建設局推動本市精緻農業及休閒農業發展案,請二科檢討關渡農業區作休閒農業區之可行性。

    • 信義空橋案請三科準備資料,俾向秘書長說明。

    • 召開推動都市更新專家學者座談會案請先討論都市更新基金運作,並請會計室協助。

    • 預算執行管控請主秘督導。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基隆河河堤與高架國道下閒置空間再利用案」,高工局僅負擔一半經費,不足部分請協調由教育局或工務局負擔。另請各科清理已完成規劃設計,但尚無經費案件,列入向中央爭取經費項目,請羅總、林副總督導。

    • 維他露文教基金會洽談環境改造合作案,顯示環境改造獲肯定,如可能,應再擴大與其他基金會合作。

    • 天母商圈案相關會議請邀郭中端老師、陳錦賜院長、美僑學校、日僑學校。

    • 中華電信案請蒐集國外電信設施空間規模資料。並請檢視合約,必要時提出展期申請。

    • 建設局研商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攤販管理對本市至為重要,請脫副座從環境、觀光之觀點提供建議。

    • 市政建設白皮書列管案請主秘督導。另政見與本局業務關聯部分,應提出如何對應。

    • 除提供案例供營建署修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參考外,本局對容積移入區週邊之權利關係人應予關照並告知相關資訊。

    • 中國時報刊載該報訪問市長乙文請同仁參考。

    • 各行政區健康中心位置研選案速簽報向市長簡報。

    • 秘書長指示協助改善南港軟體園區週邊環境案,本局除推介社區規劃師提供協助及推動R13、R17更新外,並請考量協調由商管處透過商街輔導改善。

    • 「四平街地坪改善工程範圍內既成違建」案於向市長簡報時已明確,必要時再簽報李副秘書長或市長。

    • 台北市都市景觀中長程建設計畫非常重要,請三科重視。

    • 羅斯福路人行道改善案如未來推動良好,則捷運通車路段之幹道應持續推動調整路型,擴大人行空間,並以忠孝東路、民權東西路、信義路優先。

    • 請結合科際共同推動茶葉街案。

    • 西大排水溝用地兩側地形圖修測案請釐清是否屬規劃單位應辦事項,並請釐清1/300比例是否合適。

    • 會計室提報:1.各科室非固定性諮詢會議,邀請公務員以專家學者身分參加,且非屬兼職性質者,請專簽敘明,以利核銷。2.請業務科就都市更新基金九十二年度業務實際運作所需加班費額度專簽市府,以利基金預算控管與核銷。 裁示:1.提報1請各科室照辦。2.提報2請四科簽報,並請會計室協助。

    • 人事室提報:1.春節連續假期同仁請假情形。2.2月6日查勤相關規定,請轉知同仁。3. 將成立本市公務人員協會案。4.新年團拜暨1至3月慶生會訂2月6日舉行。5.加班補休規定。 裁示:1.同仁確有請假必要者得再提出假單申請。2.提報事項2.4.5.請轉知同仁。3.提報事項3請同仁參考。

    • 秘書室提報:春節連續假期請注意門禁與用電安全。 裁示:請照辦,並於30日下班後實施檢查。

    • 政風室提報:1.春節連續假期請注意門禁與用電安全,貴重物品勿放置辦公室。2.春節期間如有拒絕餽贈邀宴者請知會本室。 裁示:請照辦。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基隆河河堤與高架國道下閒置空間再利用案」,高工局僅負擔一半經費,不足部分請協調由教育局或工務局負擔。另請各科清理已完成規劃設計,但尚無經費案件,列入向中央爭取經費項目,請羅總、林副總督導。

    • 維他露文教基金會洽談環境改造合作案,顯示環境改造獲肯定,如可能,應再擴大與其他基金會合作。

    • 天母商圈案相關會議請邀郭中端老師、陳錦賜院長、美僑學校、日僑學校。

    • 中華電信案請蒐集國外電信設施空間規模資料。並請檢視合約,必要時提出展期申請。

    • 建設局研商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攤販管理對本市至為重要,請脫副座從環境、觀光之觀點提供建議。

    • 市政建設白皮書列管案請主秘督導。另政見與本局業務關聯部分,應提出如何對應。

    • 除提供案例供營建署修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參考外,本局對容積移入區週邊之權利關係人應予關照並告知相關資訊。

    • 中國時報刊載該報訪問市長乙文請同仁參考。

    • 各行政區健康中心位置研選案速簽報向市長簡報。

    • 秘書長指示協助改善南港軟體園區週邊環境案,本局除推介社區規劃師提供協助及推動R13、R17更新外,並請考量協調由商管處透過商街輔導改善。

    • 「四平街地坪改善工程範圍內既成違建」案於向市長簡報時已明確,必要時再簽報李副秘書長或市長。

    • 台北市都市景觀中長程建設計畫非常重要,請三科重視。

    • 羅斯福路人行道改善案如未來推動良好,則捷運通車路段之幹道應持續推動調整路型,擴大人行空間,並以忠孝東路、民權東西路、信義路優先。

    • 請結合科際共同推動茶葉街案。

    • 西大排水溝用地兩側地形圖修測案請釐清是否屬規劃單位應辦事項,並請釐清1/300比例是否合適。

    • 會計室提報:1.各科室非固定性諮詢會議,邀請公務員以專家學者身分參加,且非屬兼職性質者,請專簽敘明,以利核銷。2.請業務科就都市更新基金九十二年度業務實際運作所需加班費額度專簽市府,以利基金預算控管與核銷。 裁示:1.提報1請各科室照辦。2.提報2請四科簽報,並請會計室協助。

    • 人事室提報:1.春節連續假期同仁請假情形。2.2月6日查勤相關規定,請轉知同仁。3. 將成立本市公務人員協會案。4.新年團拜暨1至3月慶生會訂2月6日舉行。5.加班補休規定。 裁示:1.同仁確有請假必要者得再提出假單申請。2.提報事項2.4.5.請轉知同仁。3.提報事項3請同仁參考。

    • 秘書室提報:春節連續假期請注意門禁與用電安全。 裁示:請照辦,並於30日下班後實施檢查。

    • 政風室提報:1.春節連續假期請注意門禁與用電安全,貴重物品勿放置辦公室。2.春節期間如有拒絕餽贈邀宴者請知會本室。 裁示:請照辦。

  • 綜合指示
    • 請幹部向同仁轉達慰勉同仁一年來之辛勞。

    • 市政白皮書年度推動計畫案請總工室及各科提出討論。

    • 2月10日起本人兼國宅處長,兩單位間能有交流,結合企劃、設計、施工、維管、基金運作專業,應有重大正面意義。並請幹部給予更多協助,同仁給予更多配合。

    • 請幹部參考國外案例,就組織再造提出討論,並研議正俗專案、地改小組、資訊小組等之定位。

    • 請總工室、各科各提出新聞稿三則,提供媒體於假期發布。

    • 請同仁多閱讀、多觀摩,增廣見聞並運用於業務。

    • 提送市政會議、議會、議員資料,請同時送局長室錄案。

    • 請一科就歐副市長指示研簽是否由本局主導邀相關首長拜訪上海市事宜。

    • 轉達市政會議事項:勞務採購採限制性招標比例達53﹪,高於工程及財物採購採限制性招標比例。請參考。

    • 請裴秘書、蔡專委提請李正工程司了解市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情形,涉及本局者預為準備資料。

  • 綜合指示
    • 請幹部向同仁轉達慰勉同仁一年來之辛勞。

    • 市政白皮書年度推動計畫案請總工室及各科提出討論。

    • 2月10日起本人兼國宅處長,兩單位間能有交流,結合企劃、設計、施工、維管、基金運作專業,應有重大正面意義。並請幹部給予更多協助,同仁給予更多配合。

    • 請幹部參考國外案例,就組織再造提出討論,並研議正俗專案、地改小組、資訊小組等之定位。

    • 請總工室、各科各提出新聞稿三則,提供媒體於假期發布。

    • 請同仁多閱讀、多觀摩,增廣見聞並運用於業務。

    • 提送市政會議、議會、議員資料,請同時送局長室錄案。

    • 請一科就歐副市長指示研簽是否由本局主導邀相關首長拜訪上海市事宜。

    • 轉達市政會議事項:勞務採購採限制性招標比例達53﹪,高於工程及財物採購採限制性招標比例。請參考。

    • 請裴秘書、蔡專委提請李正工程司了解市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情形,涉及本局者預為準備資料。

  •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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