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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72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全體候選人之政見各科室如何因應,請速提報。

    • 廣州街案訪談專家學者結果,請林副總提報。

    • 大學里瑠公圳案請提報局內討論。

    • P20更新案必要時由本局自行執行推動。

    • 市政白皮書本局執行計畫,已研討各科本年度及未來施政重點,后續應就各案優先順序研商。

    • 本局年終餐會請邀去年退休人員、相關首長與記者。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寧夏路攤商要求預埋攤架設施案,俟議會協調會紀錄到局後,召開協商會,本案攤商之訴求所延伸問題,應由其解決。

    • 邊境之美藝術品美化擋土牆已竣工,辦理活動時間請再研酌,不宜隔太久。

    • 請就活動之使用性質、使用頻率、空間需求,檢視內湖大埤公園案舞台設計之妥適性。

    • 建設局推動之精緻農業及休閒農業案,一、二科應審慎,對關渡、社子島等地區本局應有構想;並應思考如何補法令之不足。

    • 松南營區案應就國家整體發展考量公有地之利用,不宜僅就軍方立場考量,亦不應重新引入非必要設施。

    • 各行政區災害防救計畫請就過去本局委辦計畫考量結合消防局、民政局予以檢討實施計畫。

    • 放寬寵物業設置研商案應考量所造成之環境衝擊,並應比照交通局辦理旅館放寬設置案,由目的事業主管單位主政。

    • 慈濟案請於受理案件后,儘速召開會議;類似案件應要求申請者相對配合事項,並協助合法化。

    • 文山區通檢案應協商政治大學配合地區發展,沿指南路校區作調整。

    • 「司法大廈」公共藝術設置案請先行文,再移回經費。

    • 請協調市都委會儘速審議松山車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 「台北聯絡信義支線工程」、「洲美快速道路二期工程--人行道及橋下空間景觀設計」請速召開都市設計審議。

    • 請與本人研商「街道家具設置營運管理自治條例」全案進度。

    • 「孔廟周邊游榮輝等住宅新建工程案」請補充徵收範圍與經費需求資料。

    • 「藍色公路景觀」案局內先討論再簽請動二預算。

    • 加速推動整宅更新座談會除邀請專家學者外,請邀二公會、脫副座、主秘參加。

    • 大理街年貨大街案除服飾業外,應有異業之結合,要與萬華區之傳統產業相結合。

    • 都市更新調處機制速報府核定。

    • 協助新工處「北投線空中纜車路線用地計畫案」預先測釘樁位案辦理進度請復知工務局。

    • 請外業同仁注意保暖。

    • 會計室提報:92年預算(加班費明細)。裁示:請轉知同仁儘量有效運用上班時間,減少加班。

    • 秘書室提報:年終獎金、考績獎金發放時程。裁示:請人事室配合作業。

    • 人事室提報:1.本府公務人員因性騷擾案件受懲處者如不服該行政處分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提出救濟。請轉知同仁。2.「台北市性騷擾案件處理要點」部分條文修正,請自行上網查閱或至人事室公告欄查閱。3.市府函轉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略以:「將每三個月考核屬員平時成績,修正為每年四月及八月考評;另受考人員當次考評項目中有D或E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並紀錄於『面談紀錄』中。」。裁示:提報事項1.2.請轉知同仁。提報事項3.請主管照辦。

  • 綜合指示
    • 市政白皮書本局執行計畫,已研討各科本年度及未來施政重點,后續各科應研提各案優先順序及人力配置。

    • 請加強與媒體互動,說明本局施政作為。

    • 國內曾推行「新、速、實、簡」運動,審視當前環境,建議推行「簡、實、速、新」,即「簡」化↓「實」在↓快「速」↓日日「新」。

    • 請科室主管向同仁說明年度考績甲等名額限制,並給予鼓勵。

    • 請同仁多參與各項專業學會。

    • 請一科就業務內容進行人力檢討,另請檢視閒置空間,就人口結構變化,檢討提供婦女、弱勢、殘障、退休族群之使用設施。

    • 據郭瓊瑩老師表示,陽明山某處市有地有破壞環境之情事,請洽郭老師了解詳細情況。

    • 都市更新業務,整建維護方面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指導;推動變臉、綠美化;重建方面,週邊公共設施要配合開發;建成圓環案協商誠品協助向攤商說明。

    • 都市更新推動方案俟各但單位白皮書討論完竣后,彙整提報市政會議。

    • 本局與國宅處組織調整案,請研擬政策說帖,包括:提昇效率、擴大服務、縮減員額、他國都市案例。並研擬組織規程,提報局內討論。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