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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60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廣告招牌補助案,請林副總先與建管處協商執行範圍與操作方式后,簽報市長。

    • 八親山廊道案請邀請郭瓊瑩、郭中端、郭城孟三位老師指導。另請比較象山松隆超市與瑠公國中附近滯洪池地區兩處作為入口之適宜性。

    • 露天咖啡座案請一、四科研討引入其他活動之可行性。

    • 機場特定專用區案請加速辦理。

    • 忠勤里請求協助擬訂南機場整宅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計畫案,請四科協調會計室研商。

  • 重大工作計劃報告(略)
    • 請總工室密切注意寧夏路地改案之工進。

    • 社子島案請洽請地政處速決定區段征收發回比例后,簽請歐副市長召開會議。

    • 臥龍街保護區違規設置資源回收站處分案,請考量環保局對其他違規案之處理方式,並請參考其他單位處罰額度。

    • 農禪寺申請變更案請比照慈惠堂變更案辦理。

    • 南港軟體園區案請加速辦理。

    • 「台北市政府週邊地區活動策略」委辦案之評選請重視提案之創意性。

    • 「首都核心區都市設計論壇總結」會議,請通知相關科室鼓勵同仁踴躍參與。

    • 藍色公路景觀規劃簽請動用第二預備金案請速簽辦。

    • 請四科行文通知各辦理活動單位,提供西門徒步區漢中街、峨嵋街口以外之其他場地資料,並副知段委員宜康及當地管委會。

    • 「重慶北路街道文化特色妝點改造案」請注意照明設計與價格之適宜性。

    • 請建置委辦案督導受委託單位制度,提供評審會評審委員參考。

    • 「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傳閱同仁遵守。

  • 綜合指示:
    • 本週五市議會將進行市政總質詢,請相關科室備妥議員關切議題資料,諸如:臥龍街保護區違規設置資源回收站處分案、忠勤社區地改燈具案、信義地區天橋案等。忠勤社區案除書面資料外,並請備照片,俾利解說。

    • 營建署刻進行相關法令之擬(修)訂,本局應就實務經驗提供相關資訊與建議。

    • 請重視公文處理效率,先多溝通討論再簽辦,俾免退文致影響時效。本人批示研商案件,請局長室於退文時即登錄,並安排時間,以管控時效。

    • 都市入口意象案、都市指標案請加速辦理。

    • 市政會議民政局提報施政成果案,獲市長肯定,請傳閱同仁學習參考。另本局業務應多與NPO、NGO結合。

    • 行政區通檢案需歐副市長裁示事項,請速彙整簽報。

    • 危險聚落遷移案請一、二科檢視,提供協助。

    • 請各行政區發展計畫負責同仁參考民政局所擬各行政區區政計畫。

  •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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