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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19次局務會議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台糖文山區變更案請爭取時效加速推動,並速召集會議研商。

    • 請速召集會議研商「空地管理維護要點」地區發展係數。

    • 請速召集會議研商新和幼稚園用地變更案。

    • 請四科速洽楊教授重信決定來局演講主題與時間。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台糖文山區變更案請爭取時效加速推動,並速召集會議研商。

    • 請速召集會議研商「空地管理維護要點」地區發展係數。

    • 請速召集會議研商新和幼稚園用地變更案。

    • 請四科速洽楊教授重信決定來局演講主題與時間。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請洽各地改工程執行單位了解各案辦理進度,正式函催各工程執行單位加速辦理發包、施作,依歐副市長於工作小組委員會議指示,九十年度各案應如期於八月十五日前完工(永春坡等三案除外),並請林副總督導。

    • 第三屆台北上海城市論壇報告資料及相關配合作業,請預為準備。

    • 市政建設藍圖大綱請依期限送研考會。

    • 請依據議會附帶決議內容,提報舊庄、行義路、貓空等三處發展規劃報告。

    • 處理正俗專案請注意實質面與程序面之完備,實質面部份,警局移送之資料請檢視過濾,如有疑慮,應於審查會上表達本局立場;程序面部份,請吳專員協助一科研究改進方案,提報局內討論。另正俗專案之執行宜全盤檢討,提報府內檢討修訂。

    • 自治條例補充規定與圖解資料請分送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 八十一號道路案,請蒐集國內外山區道路設計規範資料參考。

    • 都市計畫法修訂後,細部計畫之核定實施作業,請與市都委會協調後,簽報市長。

    • 請召集相關單位確認偶戲博物館案各單位應配合事項與時程。

    • 請召集相關單位研討城鄉風貌案未來推動方式。

    • 請加速辦理921相關案件,慶福大樓案協調會紀錄請速發送。

    • 都市計畫樁位為都市計畫執行依據,如有疏失,後果嚴重,請五科同仁審慎辦理,幹部嚴謹校核。

    • 土地使用分區彩色圖集,請採用活頁方式,修訂時僅就變更部份抽換,以撙節經費。

    • 修訂綜合發展計畫案請速召開工作會議研討。

    • 都市永續指標建置案於辦理過程中,請陸續先將階段性成果提報討論。

    • 請速辦理中華電信變更案,並就辦理之大原則先提報討論。

    • 細部計畫之核定不再報部,請二科就已報部各細部計畫案,速製作圖說,準備辦理公告發布實施。另未來通盤檢討案,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勢必分開辦理,請二科檢討作業方式,提報討論。

    • 孔廟夜間照明案,請擇期會勘,確認建物現況及協調整合民政局之修繕工程。

    • 請各科室加速推動各項業務,提昇預算執行率;請主秘召集會議檢討以前年度保留款執行情形。

    • 議員要求提供之資料,請如期提供。參加議員召集之會議,請會前局內討論,確定本局立場,並請準時與會。

    • 政風室提報:(一)政風業務包括:1.預防疏失、防範貪瀆。2.查處貪瀆。並以前者為重,提出建言供同仁參考。(二)職務異動時,經管之財物一定要列冊移交,以釐清責任。(三)請各科室檢視工作計畫內容,與其他科室或其他機關工作計畫是否有重覆、重疊之處,如果有,請速修正,並知會本室(四)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辦法規定,應申報人員,請於規定期限內,依實申報,以免受罰。裁示:請同仁配合辦理。

    • 新公文系統處理受會案件,發生內部流程控管及建檔存參困難問題,請秘書室向秘書處、研考會反映。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請洽各地改工程執行單位了解各案辦理進度,正式函催各工程執行單位加速辦理發包、施作,依歐副市長於工作小組委員會議指示,九十年度各案應如期於八月十五日前完工(永春坡等三案除外),並請林副總督導。

    • 第三屆台北上海城市論壇報告資料及相關配合作業,請預為準備。

    • 市政建設藍圖大綱請依期限送研考會。

    • 請依據議會附帶決議內容,提報舊庄、行義路、貓空等三處發展規劃報告。

    • 處理正俗專案請注意實質面與程序面之完備,實質面部份,警局移送之資料請檢視過濾,如有疑慮,應於審查會上表達本局立場;程序面部份,請吳專員協助一科研究改進方案,提報局內討論。另正俗專案之執行宜全盤檢討,提報府內檢討修訂。

    • 自治條例補充規定與圖解資料請分送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 八十一號道路案,請蒐集國內外山區道路設計規範資料參考。

    • 都市計畫法修訂後,細部計畫之核定實施作業,請與市都委會協調後,簽報市長。

    • 請召集相關單位確認偶戲博物館案各單位應配合事項與時程。

    • 請召集相關單位研討城鄉風貌案未來推動方式。

    • 請加速辦理921相關案件,慶福大樓案協調會紀錄請速發送。

    • 都市計畫樁位為都市計畫執行依據,如有疏失,後果嚴重,請五科同仁審慎辦理,幹部嚴謹校核。

    • 土地使用分區彩色圖集,請採用活頁方式,修訂時僅就變更部份抽換,以撙節經費。

    • 修訂綜合發展計畫案請速召開工作會議研討。

    • 都市永續指標建置案於辦理過程中,請陸續先將階段性成果提報討論。

    • 請速辦理中華電信變更案,並就辦理之大原則先提報討論。

    • 細部計畫之核定不再報部,請二科就已報部各細部計畫案,速製作圖說,準備辦理公告發布實施。另未來通盤檢討案,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勢必分開辦理,請二科檢討作業方式,提報討論。

    • 孔廟夜間照明案,請擇期會勘,確認建物現況及協調整合民政局之修繕工程。

    • 請各科室加速推動各項業務,提昇預算執行率;請主秘召集會議檢討以前年度保留款執行情形。

    • 議員要求提供之資料,請如期提供。參加議員召集之會議,請會前局內討論,確定本局立場,並請準時與會。

    • 政風室提報:(一)政風業務包括:1.預防疏失、防範貪瀆。2.查處貪瀆。並以前者為重,提出建言供同仁參考。(二)職務異動時,經管之財物一定要列冊移交,以釐清責任。(三)請各科室檢視工作計畫內容,與其他科室或其他機關工作計畫是否有重覆、重疊之處,如果有,請速修正,並知會本室(四)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辦法規定,應申報人員,請於規定期限內,依實申報,以免受罰。裁示:請同仁配合辦理。

    • 新公文系統處理受會案件,發生內部流程控管及建檔存參困難問題,請秘書室向秘書處、研考會反映。

  • 綜合指示
    • 職務異動應建立業務與財物移交清冊。另科室內部亦應建構財產管理機制,請主秘召集研討。

  • 綜合指示
    • 職務異動應建立業務與財物移交清冊。另科室內部亦應建構財產管理機制,請主秘召集研討。

  • 散會。
    • 散會

  • 散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