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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施政報告(資料截止日期:99年4月30日)

施政報告

一、重要成果                                                                         
(一)綜合規劃
面對全球化趨勢及世界性城市激烈的競爭,本市必須要有前瞻性的因應規劃,故本局長期致力推動「臺北市綜合發展計畫」,並提出「生產環境國際化」、「生活環境人性化」、「生態環境永續化」等都市發展理念。
1.  推動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
為積極推動都市的更新與再生,本府研擬「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於98年4月1日由本府召開記者會後正式開始推動,共有8項系列行動計畫暨3項整合計畫,藉由整合本府現有資源綜整景觀相關計畫及誘導民間參與及投入綠化工作,促進公私部門共同努力改善本市景觀。執行方式則以少數的市府相關預算投入、結合修正部分法令提高獎勵額度、並簡化行政流程以增加民眾參與意願,引入民間資金及活力達到擴散波及效果。目前各系列計畫均由各主政及協辦單位積極推動中,府內「臺北好好看」專案會議,截至99年4月為止已召開26次會議,並設置專屬網站公告相關成果及最新訊息。
2. 研擬「臺北市未來30年都市發展願景綱要計畫—生態城市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
在全球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趨勢下,為積極構思臺北市未來的發展遠景,呼應市長市政白皮書「由於全球氣候變化,亟待推動永續性發展且更健康,更適合民眾居住的城市,規劃30年至50年城市發展計畫,讓臺北市充滿綠意,樹、草、花、土、動物昆蟲的多元,生物多樣性與城市的永續息息相關,城市的發展與大自然緊密結合」,98年8月完成規劃「臺北市未來30年都市發展願景綱要計畫--生態城市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以「綠意.親水.綠色公設.綠生活圈.節能減碳.智慧生態城」六大主題研擬分段期程之發展策略及短中長期行動方案。99年「都市空間改造計畫-恢復市區親水環境」及「都市空間改造計畫-住宅社區推廣設置再生能源」將遴選本市若干社區,輔導居民營造親水環境及鼓勵設置再生能源,以達促進城是永續發展目標。
3. 致力推動區域合作:
A. 北部區域合作﹕本市致力於推動北部區域合作已邁入第七年,期間已就「休閒遊憩」、「交通運輸」、「產業發展」、「環境資源」、「防災治安」、「文化教育」、「健康社福」及「原住民、客家族群與新移民」等8項議題獲致多項具體成果,99年除持續推動原有之行動方案,亦針對因應氣候變遷節能減碳等議題研討相關行動方案。另為籌辦經建會「99年國家建設總合規劃」業召開多次工作會議,並預定5月7日召開平台提案初審會議。
B. 臺北都會區合作:與臺北縣、基隆市都市發展部門共同合作推動都會區域發展,就產業軸、都會交通運輸走廊、都市更新等議題,做充分之溝通及討論,期能建構大臺北生活圈優良的生活、生產及生態環境。本年度持續推動以往之合作計畫,並推動「臺北都會區綠色基盤綱要計畫」、「臺北觀光藍海計畫」等案。
4. 推動都市親水環境:
97年完成淡水河、基隆河、新店溪及景美溪系親水通廊整體規劃,並完成選定四處全市型親水通廊(馬場町親水通廊、龍山親水通廊、景美親水通廊及美堤親水通廊)優先進行設計。其中美堤親水通廊刻由新工處辦理施工事宜。另景美、馬場町及龍山等三條親水通廊,已於99年2月完成細部設計作業,馬場町及龍山刻由新工處辦理發包施工。
5. 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法令修訂:
本府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訂定「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並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於95年9月26日首次公告實施,復於97年4月30日修正實施。
因本市容積移轉影響民眾權益甚巨,為保障民眾財產權益及善盡立法部門之審查監督職責,市議會於96年12月24日第10屆第2次臨時大會第1次會議三讀通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增訂第97條之7第2項規定,對本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以擬定自治條例方式辦理之。故本局爰依此規定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援引現行本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之條文,制定「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業於98年5月22日提送市議會審議中。
6.進行北投溫泉親水公園內部空間及週邊環境整合規劃設計案:
北投溫泉親水公園位於本市北投區內,鄰接著名溫泉旅館區並有北投溪(磺港溪)流經其中,擁有珍貴環境資源,成為臺北地區著名的國際性溫泉觀光景點。為配合及貫徹中央推動國際觀光政策、建設新北投為國際觀光景點,由觀傳局96年12月委託本局規劃設計,提出11處策略點改善構想,並擇出3處優先進行細部設計包含「地熱谷景觀改善」、「新北投公園入口意象改善」及「新北投公園夜間照明工程」,三處優先策略點自來水事業處及公園處進行施工作業,已於98年12月完工開放使用。
7.推動都市空間改造計畫:
辦理「臺北市友善社區示範營造點規劃設計」及「都市型生態社區創意規劃」,藉由社區的主動參與,逐漸由點、線、面建構出符合社區需求的空間環境。
8.推動社區規劃師制度:
(1)99年度「發現臺北.願景臺北:社區故事影像紀錄」
              透過影像紀錄工作坊的方式,延續社區營造點之輔導計畫,陪伴八處營造點學習、製作社區故事之影像紀錄,藉由尋找影像素材與主題、教導社區學習拍攝技術或照片剪輯之技術,持續發展成代表社區之動態社區願景故事,以更多元之方式讓居住的土地說話、描述紀錄社區環境並凝聚社區共識。呈現出臺北市多元之公共議題,打破以往平面繪製方式,發展社區動態願景故事,作為城市觀測的基礎。
(2)「社區規劃服務中心」計畫98年度以競爭型專案方式辦理「市民創意夢想陪伴計畫—市民共築臺北好好看新願景計畫」,計有8案決標簽約,已於99年4月完成驗收結案。
(3)進行青年社區規劃師培訓工作,98年度起藉由結合社區大學『都市規劃與社區參與』環境學課程。 99年度青規師培訓已邁入第11屆,除一般性的社區規劃與社區營造等通識課程之外,希冀更進一步提出社區規劃師的具體任務,並配合本市社區營造中心推動業務、本府推動之「臺北好好看」系列及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議題(配合綠美化政策),形塑臺北市的空間歷程場域特殊性,以及相關的社區規劃提案,期待培養出具有在地行動與前瞻視野的社區規劃人才。
(4)推動成立「臺北市社區營造中心」:輔導成立非政府組織型態之「社區營造中心」,以協助臺北市民進行社區規劃與環境改造工作。已完成99年委辦簽約,持續推動社區環境改造相關工作。
(二)都市計畫規劃
1、完成公告發布實施計畫案計68案(97.1.1至99.4.30)
(1)變更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東湖聯外道路以北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2)變更臺北市原南港臺鐵貨運站交通用地、商業區、中華電信南港機房電信用地及毗鄰工業區為公園用地(供流行音樂中心使用)暨變更南港車站東側學校用地為商業區主要計畫案。
(3)擬定臺北市原南港臺鐵貨運站、中華電信機房及附近地區公園用地(供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使用)暨南港車站東側商業區細部計畫案。
(4)變更臺北市內湖區碧山露營場保護區為露營場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5)配合第二代展會中心變更臺北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C12、C13街廓商業區及週邊商業區細部計畫案。
(6)臺北市北投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7)擬定臺北市內湖區碧山露營場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8)變更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4小段236地號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供社會福利設施使用)細部計畫案。
(9)修訂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1小段536、536-3、536-4等地號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供本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及其他公務使用)細部計畫案。
(10)變更「臺北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計畫案(南段地區)」及「內湖區新里族段羊稠小段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計畫案。
(11)配合捷運松山線南京東路站修訂「臺北市松山區敦化段1小段782-1地號土地及782地號部分土地使用管制」計畫案。
(12)變更臺
上架/更新日期: 099/05/10
資料檢視日期: 112/04/30
承辦人: [建築管理科] 吳妙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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