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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訊息 -新聞發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09年08月27日
聯絡人:楊智盛科長
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8263

臺北市政府公告修正「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並自109年8月27日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於109年1月1日起受理關渡平原違建及違規使用業者申請「臺北市政府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因應民眾反應意見再行檢討申請計畫內容,於109年8月27日公告修正「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修正內容包含延長申請期限及納管期限,及簡化檢討內容,簡政便民。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市府團隊於109年6月24日及109年7月23日召開2次地區座談會聽取民眾意見,經評估考量民眾及申請業者反應意見後修正計畫內容,重點包含:延長計畫申請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原期限為109年6月30日,延長6個月);延長納管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原111年12月31日,延長3年);取消繳納保證金之規定;納管對象修正排除符合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之使用(如農藝及園藝業),免申請納管;增列公共安全評估檢核替代方案;簡化產業組織自主管理計畫檢核表等內容,將使違規及違建使用業者申請更具彈性。

針對民眾最關切之建築公共安全簽證及改善費用過高部分,都市發展局表示於7月23日座談會後再通盤檢視修正後,計畫內容已修正為2種方案由業者視個案情形擇一檢討,其中方案A係由申請人委託專業檢查人員依計畫所訂定防火避難評估標準簽證後納管,計畫內明確訂定簽證查核之具體標準,避免產生不同簽證單位查核之標準不一致,以及公安簽證費用價格浮動之情形;方案B則由業者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單後,再由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派公安輔導團隊進行輔導改善。此外,關渡平原地區多數業者皆非屬產業組織成員,為避免造成民眾申請納管之負擔,本次亦修正產業自主管理計畫,只要是非屬產業組織之成員,僅需簽立切結書即可。

都市發展局表示,

統計至109年8月26日,關渡平原違建及違規使用業者經市府清查為444家,目前已有253家業者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納管資格者共計33家(已核准9家,尚待核准24家),原已繳納保證金業者,市府將依新計畫逐一退還保證金。試辦計畫修正後,尚有近400家業者得依新計畫內容檢討申請。

都市發展局再次呼籲,請符合資格之業者於109年12月31前向本府申請掛件,逾期未申請者將依規定查處。本府另提供諮詢專線,協助業者申請輔導納管,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服務專線(0908-587-708)洽詢。

 

 

 

●       「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專區網址:https://www.udd.gov.taipei/collection/d5vnogf#article-10327

●         「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服務專線:0908-587-708

●         公安輔導團隊連絡電話:02-2725-8442、02-2725-8443

上架/更新日期: 109/08/27
資料檢視日期: 112/04/30
承辦人: [都市規劃科] 郭芳瑜
聯絡電話: 轉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