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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本府配合中央政策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包租代管係指政府獎勵及補助租屋服務事業(以下簡稱業者)承租住宅,由業者與房東簽訂3年包租租約後,於包租期間內業者每月支付房租給房東,再由業者以二房東角色,將住宅轉租一定所得以下或社會經濟弱勢房客,並由業者管理出租之住宅; 代租代管係指由業者協助媒合房東與一定所得以下或社會經濟弱勢房客,並協助房東與房客議定租金簽約,房屋出租期間由業者代為管理。

上架/更新日期: 111/04/29
資料檢視日期: 112/04/30
承辦人: [住宅企劃科] 游芷玲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