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經110年3月26日面試決議,錄取人員如下:
正取:洪 o 恩 君。
二、錄取人員倘聯絡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應主動通知本局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2725-8312。
備註:本職缺於110/3/11~110/3/18上網公告徵才「應徵建築管理科-約僱助理工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