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10/03/29 ~110/04/29
一、案經110年3月24日面試決議,錄取人員如下:
正取:陳 o 賢 君。
二、錄取人員倘聯絡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應主動通知本局承辦人謝小姐,電話(02)2725-8317。
三、本職缺係執行公共住宅興建之專案政策性業務,進用期限至111年12月24日止,或進用原因消失之日止,及期限屆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
備註:本職缺於110/3/4~110/3/14上網公告徵才「應徵住宅工程科-臨僱高級技術師」。
一、案經110年3月24日面試決議,錄取人員如下:
正取:陳 o 賢 君。
二、錄取人員倘聯絡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應主動通知本局承辦人謝小姐,電話(02)2725-8317。
三、本職缺係執行公共住宅興建之專案政策性業務,進用期限至111年12月24日止,或進用原因消失之日止,及期限屆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
備註:本職缺於110/3/4~110/3/14上網公告徵才「應徵住宅工程科-臨僱高級技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