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10/01/27 ~110/04/27
一、案經110年1月27日面試決議,錄取人員如下:
正取:耿 o 廷 君。
二、錄取人員倘聯絡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應主動通知本局承辦人謝小姐,電話(02)2725-8317。
三、本職缺係執行公共住宅興建之專案政策性業務,進用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進用原因消失之日止,及期限屆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
備註:本職缺於110/1/13~110/1/20上網公告徵才「應徵住宅工程科-臨僱高級技術師」。
一、案經110年1月27日面試決議,錄取人員如下:
正取:耿 o 廷 君。
二、錄取人員倘聯絡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應主動通知本局承辦人謝小姐,電話(02)2725-8317。
三、本職缺係執行公共住宅興建之專案政策性業務,進用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進用原因消失之日止,及期限屆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
備註:本職缺於110/1/13~110/1/20上網公告徵才「應徵住宅工程科-臨僱高級技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