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經110年1月27日面試決議,錄取人員如下:
正取:何 o。
備取:鄭 o 怡。
二、錄取人員倘聯絡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應主動通知本局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2725-8312。
備註:本職缺於110/01/14~110/01/22上網公告徵才「應徵人事室-約聘副工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