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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建築線指示公告

公告「南港經貿園區區段徵收地區」為可免建築線指示地區

公告日期: 099/12/06~099/12/07

指定「南港經貿園區區段徵收地區」範圍內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為建築線,自99年12月6日公告實施。該範圍內之建築基地若面臨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者,可免再向本府申辦建築線指示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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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更新日期: 099/12/07
資料檢視日期: 113/01/15
承辦人: [都市測量科] 鄭如珉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