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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

修正「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第肆點,並自107年7月27 日起生效

 一、修正「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第肆點,並自107年7月27 日起生效。
二、本次修正內容係配合法務部組織法、法院組織法有關各級檢察機關名銜「去法院化」識別,修正本方案相關文字。
上架/更新日期: 107/08/01
資料檢視日期: 112/04/30
承辦人: [政風室] 謝怡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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